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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持续立法强化打击家庭暴力

 发布时间:2014-12-17 10:46 浏览量:1199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1216/Articel09003GN.htm?isappinstalled=0

20141216  法制日报环球法治  王刚

  由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韩国的家庭暴力问题一直存在,并引发了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因家暴导致亲人相残的事件不时见诸韩国媒体。韩国最早在19971231日公布了首部《防止家庭暴力及保护受害者法》,此后在1998年又制定了《家庭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并多次进行修订。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韩国在今年正式实施了《儿童虐待犯罪处罚特别法》,并鼓励民众检举揭发虐待儿童的行为。

  虽然韩国立法部门多次修法,韩国政府也持续展开“严打”行动,但家庭暴力在韩国仍然呈现屡禁不绝的态势,具体执法和惩处过程中对家暴实施者过于宽大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多次修法从严惩处家暴

  韩国的《防止家庭暴力及保护受害者法》和《家庭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自施行以后多次进行修订,总体趋势是越来越严厉。前者的立法宗旨是预防家庭暴力、保护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而后者的立法宗旨则是规定家庭暴力犯罪人的特征,对犯罪人行使改变环境和教育为主的“保护处分”,使因家庭暴力遭到破坏的家庭恢复和谐,培育健康和睦的家庭。而《家庭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最新一次修订是在今年1月。

  20125,韩国女性家庭部宣布对《防止家庭暴力及保护受害者法》进行修订,规定夫妇发生争执报警时,警方可入户调查。根据修订案,受害人本人或第三者如果向警方报案称“发生了家庭暴力事件”,出动的警察就可以到受害人家中确保受害人安全,并调查暴力受害情况等。即使加害人不开门,警方也能强行进入。

  20137月开始,韩国大检察厅宣布实施“习惯性家暴打击特别措施”,对最近三年内连续两次实施家庭暴力的人原则上不再宽容,立即逮捕并起诉。该措施效果明显,在此后的3个月内逮捕了90名家暴犯罪嫌疑人,起诉率同比增加6倍。

  韩国政府也积极组织惩处家庭暴力的“严打”活动。201110,韩国政府制定的“家庭暴力防止综合对策”正式实施,其核心就是大幅强化对家庭暴力的惩处力度,以遏制家庭暴力在韩国社会泛滥的趋势。其主要内容包括:发生家庭暴力事件时,如果警察根据现场的情况判断暴力行为可能会再次发生,则有权采取命令加害人退开、禁止接近对方100米之内及禁止通话等措施。此外,赶到事发现场的警察有权根据对受害者状态的判断采取应急措施,包括进入受害者住宅的权力及面见受害者的权力等。本届朴槿惠政府自上台之初就将家庭暴力列为“社会四大恶”之一,并持续展开铲除运动。

  为了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今年929,韩国《儿童虐待犯罪处罚特别法》正式生效。根据韩国保健福利部的统计数字,该法实施仅1个月,申报的儿童虐待案件就多达1391,比去年同期增加55.2%1013,韩国法院同意了警方首次依据该法对一名对儿子施暴的父亲朴某实施与亲属隔离的“紧急临时措施”。依据该措施,朴某60天内严禁接近被害亲属,并须交纳500万韩元的罚金。韩国福利保健部的数据同样显示,去年韩国共发生6796件虐待未成年人事件,其中80.3%是父母所为。

家暴酿血案悲剧不时发生

  1025,韩国著名前篮球运动员、现体育解说员禹智元被曝出家暴丑闻,他在醉酒状态下在家中与妻子发生口角,并拿起电风扇乱扔。禹智元的妻子感到害怕并报警,警方随后赶到现场将禹智元逮捕。此前在延世大学篮球队服役的禹智元在韩国拥有超高知名度,此家暴事件一出,整个韩国社会为之震惊。

  家庭暴力甚至可能引发血案:1212,大邱西部警察署以故意杀人罪嫌疑紧急逮捕了今年22岁的大学生A某。经初步调查,A某的父亲平时爱酗酒并实施家暴,11日凌晨430分许,A某向对自己无端施暴的父亲(55)连捅数刀,并导致后者当场死亡;109,首尔水西警察署紧急逮捕了现年50岁的家庭主妇B,她涉嫌于当天上午750分许在自己家中用枕头将丈夫捂死。B某在陈述中表示,平时就经常遭受丈夫家暴,当天实在忍无可忍,一怒之下犯下罪行。

  根据韩国警察厅今年9月发布的最新数据,韩国家庭暴力申报件数最近3年持续增加。2011年为6848,2012年增加到8762,增长27.9%2013年则猛增至16785,2012年增加91.6%。今年17,家暴申告已达到9999,全年总件数可能创下历史之最。从去年发生的家暴种类看,类型最多的是对妻子施暴,11795,以下依次为对丈夫施暴(832)、虐待老人(607)、虐待子女(460)等。

  韩国法院行政处今年1026日发布的《2014司法年鉴》显示,去年被韩国法院派出家庭保护的家暴家庭中,施暴者最大的原因是“对现实不满”,占总数的24.5%。以下依次为“偶发性愤怒”(21.4%)、“受到不当待遇”(17%)等。从年龄上看,家暴施暴者最多的是40岁年龄层,38.9%。其次是50岁年龄层,30.6%。在罪行方面,最多的是“伤害和施加暴力”,占总数的84.4%,以下依次为“胁迫”(7.4%)和“损坏财物”(6.6%)

根除家暴仍然任重道远

  虽然韩国制定《家庭暴力特别法》已经17,但受家暴影响的受害者不减反增。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家暴受害者希望受到警方和司法部门保护十分困难。根据韩国女性家庭部的估计,在所有家暴受害者中,只有2%会向警方求助。问题在于,即使警方介入,家暴施暴者也很少会被惩处。被检举的家暴施暴者中,只有1%会被拘捕。由于受害者无法摆脱暴力,有的人可能会采取极端手段加以反抗。截至目前,因不堪家暴而杀死丈夫的案件总共有21,但没有1件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去年韩国被检举的家暴实施者共1.8万余名,但其中超过一半被无罪释放。有批评的意见认为,韩国司法当局似乎还没有真正意识到家庭暴力对社会的危害和可能造成的深刻负面影响。

  虽然韩国警方从今年10月开始成立专门的打击家庭暴力行动组,但要真正将家暴者绳之以法仍面临不少法律层面的问题。首先就是受害者担心报复而不愿开口举证。首尔江西区阳川家庭暴力咨询所所长洪淳惠表示,超过九成的家暴受害者在接受调查时都表示“不要紧”,其中担心事后报复是主因。还有相关法律专家指出,韩国应该实施更严厉的家暴逮捕措施。首尔江西区警察署女性青少年科科长崔成圭认为,韩国对待家庭暴力应该像美国一样,即使没有受害者的同意书,只要确认有家暴行为事实,警方就可以将施暴者立即逮捕。

  还有专家认为,韩国的《家庭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的立法宗旨,比起处罚加害者,重点更偏重于防止家庭解体,但现实中不少受害者因为无法长期忍受家庭暴力最终采取极端行动,因此韩国的《家庭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应该向强化惩处施暴者和保护受害者方向调整。梨花女子大学法学教授郑铉美认为,韩国家庭暴力相关法律应该以保护受害者为中心,如果过分突出防止家庭解体而忽视惩处,那么受害者很有可能长期忍受暴力侵害行为,因此首要的是必须终止家暴行为。

  此外,韩国法院在家暴案件判决中“鉴于是亲属,应该给予反省的机会”的宽大处理原则,在某种程度上也纵容了家暴的存在。根据韩国大检察厅的统计,因为家暴被判处不拘留立案的施暴者,3年内再犯率为13%。韩国京畿大学心理学教授李寿成认为,虽然维持家庭的整体性对整个社会利大于弊,但这可能助长隐性家庭暴力长期存在的可能。因此在处理家庭暴力方面,国家公权力应该积极介入,比起家庭解体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家暴受害者的生命安全更应该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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