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三十年座谈会暨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在沪召开
2014年11月25日 上海法治报 胡蝶飞
全国法院少年法庭三十年工作座谈会暨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今天在沪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
韩正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和保护,司法保护是综合保护网络最后一道屏障,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少年法庭是改革创新的产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对公正司法提出明确要求,上海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努力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韩正代表上海市委向长期关心支持上海法治建设和少年审判工作的最高法院、中央政法各部门、兄弟省区市法院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少年法庭的诞生,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审判事业竖起了一面亮丽的旗帜。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最高法院举办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创设30年座谈会和论坛,对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是有力推动。
韩正指出,少年法庭是改革创新的产物,少年审判事业发展离不开改革创新的推动。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贯彻落实好这个要求,上海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中,努力种好苗圃和试验田,为全国积累有益经验、作出应有贡献。当前,上海正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聚焦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和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努力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此次座谈会和论坛的召开,为上海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上海的同志要认真聆听交流发言,汲取真知灼见,推动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上海法治建设再创新局面。
周强在讲话中指出,1984年11月,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30年来,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步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为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机构。30年来,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共判处未成年犯150余万人,经过教育、矫治,绝大多数未成年犯悔罪服判并最终重返社会。2002年以来,我国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始终保持在2%左右,远低于全部罪犯的重新犯罪率。目前,全国四级法院均已建立少年审判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审理。共设立少年法庭2253个,合议庭1246个,少年刑事审判庭405个,综合审判庭598个,组织机构呈现多元化发展格局。少年法庭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形成了多元化少年法庭审判组织格局,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少年法庭审判队伍,创立、发展了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树立了人权司法保障的良好国际形象。
周强指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日趋成人化和低龄化,性侵害、家庭暴力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易发多发,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呼声日益强烈,少年法庭工作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各级法院切实增强做好少年法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化解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矛盾纠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周强要求,要以维护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权益和矫治、防控未成年人犯罪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及各项延伸工作;要依法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严惩拐卖儿童、组织儿童乞讨及猥亵、强奸儿童等刑事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各类民事案件,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执行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开展判前、判后延伸工作,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工作。
周强强调,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健全、完善少年法庭工作制度机制,促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体系。
█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