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腾在少年司法与预防青少年犯罪交流会上强调 探索构建“大少审”工作格局
2014年5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
由《中国少年司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社及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少年司法与预防青少年犯罪经验交流会”,5月18日在山西大同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云腾指出,少年法庭发展 30年,少年刑事审判各项工作机制日趋完善,但少年民事审判及家事审判改革在浅滩,一些法院将涉少刑事审判中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合适成年人、心里矫正等工作机制纳入涉少民事和家事审判维权范畴,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家事审判规律的特殊工作机制方法,值得肯定,可以推广。
胡云腾说,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推进的新一轮司法改革为契机,不断创新少年审判制度机制,探索构建“大少审”工作格局,针对少年法庭审理的案件类型过于单一的现象,要总结借鉴一些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的做法,把涉少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家事案件逐步纳入少年法庭审理之中,探索用好相关制度:一是探索开展亲职教育制度,为失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系统、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探索建立家庭暴力预防惩治机制,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克服和减少社会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漠视、推诿现象;三是探索建立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举证责任制度,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或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探索建立化解家事矛盾的社会联动机制,使家事纠纷得到合法、合情、合理的解决,从源头上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五是探索建立少年家事案件的特殊程序,使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家庭纠纷案件时,确保未成年人的实质参与。
胡云腾要求,要加强对涉少案件和家事案件审判经验的调研,促进涉少案件和家事案件在工作机制和审判经验上的有机结合。要总结、借鉴有关经验,延伸少年法庭对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教育矫治,推动国家相关立法;要重视运用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合力解决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不断优化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制度机制,推动少年法庭工作科学发展。
与会代表围绕少年司法与预防青少年犯罪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大同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同志,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法律实务工作者30余人参加。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