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地方法院审判意见

北京海淀区法院:岳父告前女婿索19万超生款

 发布时间:2014-01-15 08:55 浏览量:540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4-01/13/content_55661.htm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女儿潘女士与女婿张先生违法生了二胎,岳父潘先生慷慨解囊,为小两口垫付了19万元的超生罚款。后来,女儿女婿因感情不和离婚,潘先生将张先生诉上法院要求返还代缴的罚款。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潘先生诉称,2010年女儿和张先生违法生育二胎。按照有关规定,两人需向海淀区计生委缴纳社会抚养费近19万元。由于两人始终没缴罚款,为使女儿安心抚养外孙,2011年,自己为两人垫付相关罚款及滞纳金共19万元。
   2013年初,女婿以感情不和为由,诉女儿离婚。经二审法院调解,两人离婚并约定该案的19万元借款由张先生偿还。但至今张先生没还,故诉至海淀法院追偿19万元。

    被告张先生认为,自己和潘女士已由法院调解离婚。对于为什么没按离婚调解书的约定偿还欠款,张先生称,离婚时法院调解他与潘女士一人抚养一个孩子,潘女士却始终不让他见两个孩子,在没落实子女抚养的情况下,自己有理由拒绝还款。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