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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法院:美国丈夫“失踪”女子离婚遇难题新婚一个月后丈夫回国再无音讯电话换号住址不详

 发布时间:2014-01-15 08:53 浏览量:434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4-01/14/content_56148.htm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张女士与一名美国男子登记结婚一个月后,对方回国,再未见面。她曾两次起诉离婚,均无法提供对方准确地址。近日,张女士第三次起诉要求与美国丈夫离婚,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

    张女士称,她于2007年4月在中国结识了美国男子JOHN,并在中国吉林省民政厅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新婚一个月后,JOHN回了美国,她并未随行,“我只知道JOHN在美国的一个住址,至于他干什么工作,他家人和朋友的情况等我一无所知。”

    JOHN返回美国的第一年,与张女士还通过电话及邮件联系,但再未返回中国,张女士也从未去美国探望JOHN。“很快,JOHN在美国的电话号码更换了,我向他住址邮寄的书信也被退回。”张女士称,2010年,她收到美国法院邮寄的传票,JOHN在美国起诉要求与她离婚,但她因不了解美国法律的规定未应诉,也未收到美国法院的相应结案文件。她于2012年、2013年两次在中国起诉要求与JOHN离婚,但均无法提供JOHN的地址用于送达传票。现在她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并在与被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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