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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义务不见保障制约机制瑕疵被放大正能量宣传不足 专家:公证应向过硬质量要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3-12-04 10:40 浏览量:568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31203/Articel05002GN.htm
( 2013-12-03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政法·司法
  □ 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李恩树
  公证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法治手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公证事业提出新要求。
  “公证公信力建设至关重要,其作为法律正义和道德正义的集中体现,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及公证制度实施与执行中,起着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参加中国公证协会主办的公证公信力建设研讨会的代表们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点滴瑕疵影响公证公信力
  2004年的“西安宝马彩票案”,几乎是所有公证人心中永远的痛。
  2004年3月,在陕西省西安市一次6000万元即开型体育彩票销售活动中,彩民现场抽中宝马轿车加12万元特等奖,但却卷入一场官商勾结愚弄彩民的漩涡中。在这场“作假游戏”中,本该起“防火墙”作用的公证员却忽略掉几个经销商作假的程序瑕疵。
  案件走入司法程序后,“假彩票案”的始作俑者们相继领刑,而并没有发现经济问题的公证员也因犯玩忽职守罪受到刑罚。这一事件,使得我国公证行业多年精心呵护的公信力受到重创。
  “公信力是公证行业的生命,一旦受损、遇到政策变化、市场异常或偶发事件时,极有可能发生蝴蝶效应,执业环境迅速恶化,行业利益一损俱损,行业前途陷入暗淡。”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周志扬对记者说。
  周志扬认为,公证受理标准缺乏统一要求,所以出现“公证业务在这个公证处能办,在那个公证处不能办”的现象。同时,公证业务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公证行业形象,也容易引发当事人各种不满情绪,质疑公证法律服务专业性。
  制度上的设计在实践中也遇到问题。我国现行公证体制有3种模式:一是行政机关,从业者是公务员身份;二是事业单位;三是少数合伙制模式。许多从业者认为,占多数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模式,打击了公证人员工作积极性,在“干多干少钱都一样”的心理下,往往消极怠工。
  而影响公证公信力的最重要原因是,“公证只见义务,而不见其义务或任务实施的权力保障制度、激励机制及制约机制”。
  抛开内部原因,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差也让公证人的执业环境并不理想。周志扬介绍,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审查出的假当事人、假证明材料越来越多,公证员办证不但要掌握法律知识,还要辩假识假,否则一旦出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和面对社会非议,“这无形中对公证员提出更为严苛的要求”。

提升舆情引导能力树公信
  “西安宝马彩票案”之后,同样是体育彩票现场监督,海南某地公证人员查出申请方人员在彩球上做了手脚,避免了重大失实事件的发生,保护了彩民合法权益。然而,这样一个有力维护公证公信力的典型事例,却因申请方原因并未见诸报端,甚至业内也鲜有人知。
  周志扬认为,这是公正行业缺乏舆论应对能力的体现。“公证行业不乏突出典型,不乏彰显公信力的事例,但缺少宣传,缺少自上而下应对紧急事态的机制和能力。”
  让周志扬寒心的是,许多人并不了解公证行业,“西安宝马彩票案”这类负面事件曝出后,才对公证略知一二。
  周志扬表示,相较于其他法律职业,公证在公众中的认知程度相对较低。有的当事人把提供证明材料的正常要求看作刁难;有的当事人认为,支付了相关费用就应该按照其全部要求提供公证文书;有的当事人认为,公证机构就是签字盖章的地方,没提供什么劳动却要收取看上去很高的费用。这样的误解对公证的公信力无疑具有负面影响。
  “信息时代公证行业形象对于公证公信力的构建尤为重要。”安徽省公证协会秘书长桂勇认为,公证机构应主动积极尝试通过媒体宣传自身,尤其是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互联网作为拥有强势话语权的大众传播工具,是公证树立行业形象、加强对外信息沟通和传递的重要途径。”
  让桂勇欣喜的是,一些公证机构已通过开通微博、微信,实现了与社会公众的便捷互动。
  但仅有宣传意识仍然不够,公证机构还应掌握如何应对负面舆情。在公众意识里,公证机构是占据一定公共资源、代表一定公共利益的组织。公证机构作为直接接触民生、直接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服务机构,不可避免地要成为网络舆情关注相对集中的行业。
  “媒体无处不在,拒之门外是不明智的,主动向媒体释放信息才不会让事态扩大。”桂勇对记者说。

做好每件公证筑公信之基
  出色的舆情处置能力虽然对行业形象大有裨益,但对于塑造公信力来说,公证员队伍及公证质量才是核心所在。
  “公证的生命在于质量,谁忽视了公证质量,谁就要付出代价。要认真做好每一笔公证业务,这是公证事业赢得社会公信力的基础。”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王公义说。
  以公证保全证据为例,近年来,这一领域办案量迅猛增长,对迅速、合理解决纠纷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用。
  据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业务指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薛凡介绍,一家公司发现自己享有独家网络播映权的多部影视作品被他人擅自播映,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公证员对侵权事实进行了证据保全,整个保全过程历时数月,记载证据事实的公证书长达两万多字,侵权人收到公证书后主动表示了和解的愿望,这样的保全证据活动无疑体现了公证的公信力。
  “公证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建立完善的程序规则体系,对规范公证事项和办证各个环节都有重要意义。”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主任李勇说,我国公证法于2006年实施后,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但具有公证办证指导意义的规定仍散见于部门规章中,应建立健全与法律、部门规章、行业规范相互衔接的公证法律制度体系。
  在王公义看来,公证行业同其他行业一样,无法避免瑕疵,但出现瑕疵后,必须处理好错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
  “信誉至上就是执业之本。在一定意义上,公信力就是公证最具价值的社会资本和无形资产,既作用于自身,也影响于与之交往的其他社会主体。”中国公证协会会长丁露说,只有使公证真正成为社会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使公证人真正成为社会诚信建设的示范者、倡导者和组织者,公证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同时增进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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