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白杨 霍家争产案重燃战火,不久前在香港高等法庭开审。霍家的官司吸引了媒体广泛关注,更多有关此案的资讯会随着案件的进程逐步被披露。
争产风波早已展开 霍英东是著名的爱国人士。1950年代朝鲜战争爆发,内地物资短缺,霍英东冒死向内地输送物资。其后,他在香港发展地产业,并投入澳门赌业,财富日渐累积。他于晚年时积极推动南沙项目,发展创新科技,为国家培养科研人才。他曾任职全国政协副主席,成为首位跻身国家领导人级别的香港人。2006年10月,霍英东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当时新华社发稿称霍英东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可见其地位之高。 霍英东为后人留下大量财产。根据财经杂志《福布斯》于2006年的估计,霍英东的资产约有289亿港元,在世界富豪榜中排名第181位,在香港则排名第八。然而,霍家的核心生意并未上市,所以有关估计可能低估霍英东所拥有的财富。 霍英东共有三房太太及子女13名。他可能已预计大量的遗产容易引起为数众多的家族成员的纠纷,所以早在1978年便立下遗嘱,订明其死后20年不可分家,所有太太及子女都是受益人,并委任其胞妹霍慕勤、妹夫蔡源霖、长房儿子霍震寰及霍震宇为遗产执行人,并指示他们每月向家庭成员支付定额生活费。 同时,他早已对长房儿子作分工,长子霍震霆继承其体育事业,次子霍震寰掌管其商业王国,三子霍震宇则接手南沙项目。而其他子孙则遵从霍英东的“凡庶出子孙,不能靠家业,不得从商”的遗训。 但是霍英东逝世五年后,霍家即爆发争产风波。2011年12月,霍震宇控告至香港高等法院,指霍震寰涉嫌私吞家产,包括银行存款、公司股份、珠宝等,挑战其作为遗产执行人的身份。 至2012年7月,霍家争产案本应开审,但是据报道,在前行政长官董建华及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的介入下,各方达成协议(代表霍震宇的律师稍后在法庭上已表示,有两位具影响力的公众人物、霍英东信任的朋友介入调停,其中一位姓董)。由于协议内容保密,所以外界并未知道确切内容。但是有报道指出,该安排为长房三兄弟各得65亿元,并同意分三阶段获得。至于其他霍家成员包括长房三名女儿等,可在第一阶段各取得6250万元。
争产案正式开审 但是争产风波在今年重燃战火,该官司已于今年10月2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展开。事情缘于2012年8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遗产进行调查时,发现霍英东的遗产里还有一个南沙发展项目的四分之一权益。据估计,该权益价值超过30亿港元。 南沙发展项目由番禺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五成一权益。而该公司设有两股,每一股等于南沙发展项目约四分之一的权益。其中一股权益原由有近60年历史的霍氏家族企业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旗下的有荣有限公司所持有。1997年6月,有荣有限公司决议以一元的价格把那一股售予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根据霍震宇指出,有关交易附带一项回购条款,就是有荣有限公司可以在十年内,即2007年6月前,以一元回购该股份。但是期限到达前,有荣有限公司并无行使回购权,所以南沙发展项目的四分之一权益归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所拥有。 霍震宇指出,该回购安排的细节只有霍英东及霍震寰知情。他直至今年一月才在调查报告中获悉,而霍震寰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并无披露,所以要求有荣有限公司行使回购权。然而,霍震寰指出回购限期已过,霍英东基金现时出售有关股份,需要考虑价钱问题。 根据代表霍震宇的律师表示,较早前的协议阐明长房子女会成立新公司,分配财产。由于有荣有限公司并无回购有关股份,所以没有资产可以注入新公司,这令长房子女未能分配南沙发展项目的四分之一权益。霍震宇认为霍震寰不诚实和不可信,并违反披露资料的责任及公平原则,难以继续有关协议,所以要求重开官司。 霍震寰的律师则指出,2011年7月,在长房三兄弟召开的会议上,霍震宇已获霍震寰告之有荣有限公司行使回购权的期限已过,而同年11月25日,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局已讨论有关回购权的问题,霍震宇已签收了该次会议记录草拟本,也未就回购权过期作出投诉。该律师指出,霍震宇作为有荣有限公司和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的董事,有权获得有关资料,但是他却无兴趣了解。 除了南沙发展项目的权益外,审讯还提及较早前的协议内容。代表长房次女霍丽娜的律师指出,长房长女霍丽萍、霍丽娜和霍震宇会按协议将其在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份售予霍震霆和霍震寰,以换取两个分别位于尖水嘴文逊大厦和山顶普乐道的物业作部分代价,但是由于特区政府于去年10月设立买家印花税等,令转让涉及两亿多元印花税。由于各方就谁支付有关费用而未能达成共识,所以交易陷于停滞状态。 就目前观察来看,此次争产风波未有和解的迹象。据报道,代表霍家17名成员共有48名大律师及律师,当中包括不少香港知名的大律师如黄仁龙、张健利、潘松辉等。如此庞大律师阵容和著名律师的加盟,其律师费将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