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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相关专家呼吁——反家暴领域应尽快引入专门立法

 发布时间:2013-11-26 10:14 浏览量:326

http://www.china-woman.com/rp/main?fid=open&fun=show_news&from=view&nid=100992&ctype=3
日期:2013-11-25      中国妇女报  
 

    本报消息  11月25日是“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1999年联合国大会将每年的11月25日确定为“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今年已经是第14个纪念日。近日,各地举办了形式各样的纪念活动。

    北京:制止性别暴力,男性在行动

    11月24日,“制止性别暴力,男性不再沉默”公共论坛及“中国白丝带志愿者网络”第一届年会在北京召开,标志着中国男性参与反对性别暴力的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本次论坛及年会是在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处的支持下召开的。来自社会各界约200名志愿者出席了论坛。全国妇联、联合国妇女署、开发署、教科文组织以及国际男性参与联盟等多家机构均派代表与会。
    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何安瑞先生在开幕式上致辞时强调:“没有男性的合作与参与,真正的性别平等便无法实现。鼓励男人和男孩参与预防和终结性别暴力的努力有利于性与生殖健康等健康领域的进步以及和谐社会的发展。”
    由“中国白丝带志愿者网络”主办的白丝带公益热线(4000 110 391)在过去一年中免费为性别暴力的相关当事人提供了咨询服务。该网络还计划对施暴者开展面对面的辅导工作。
    “中国白丝带志愿者网络”发起人方刚在年会上倡议:“我希望我们所有人,特别是男人和男孩,能够承诺绝不对她/他人使用暴力,并且不对暴力行为保持沉默。中国白丝带志愿者网络将继续这一行动,我们也需要来自更多个人和机构的支持和协作。”

    深圳:举行两岸四地反家暴论坛

    为了共同探讨两岸四地家庭暴力现状、干预及其立法情况,为期两天的2013年两岸四地反家暴论坛11月23日在深圳举行。此次论坛由深圳市妇联、中国社会学会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亚洲家庭研究联盟(CIFA)、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深圳市狮子会、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共同举办。来自美国、港澳台地区和广东、湖北、北京、天津、武汉、南京、上海等省市的反家暴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共150余人出席论坛。
    论坛上,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朱锡生介绍了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工作实践的总体概况,表达了继续依托妇联以及妇女社会组织的基层网络,发挥基金会优势,全力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愿景。
    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教授、系主任陈丽云、陈凯欣博士作题为《家暴受害者的心灵重整:身心灵充权介入模式》的主题发言,介绍了其开创的“身心灵全人健康模式”,指出对家暴受害者的辅导服务,可以从身体、心理、心灵三个层面进行干预和介入,通过对受害者的充权,激发其潜能,继而实现对受害者心灵的重整,帮助受害者更好地应对生活情境的困难和压力。
鹏星社工服务社总干事易松国教授呼吁,反家暴领域应尽快引入专门立法,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法律的武器和社会的支持,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反家暴合作,建立妇女儿童庇护中心等方式,为家暴受害者包括实施者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其进行情感宣泄,构建和谐家园,加强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
    此外,各专家学者就家庭暴力领域的相关问题作了主题发言,在论坛的自由交流环节,参会代表们就家庭暴力热点问题和困境进行了热烈探讨。

    南京:推行反家暴告诫书制度

    11月23日上午,南京市妇联在新街口工人文化宫广场举办了“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宁姐工作坊”法律服务进社区系列行动也同时启动。
    活动现场,法律服务志愿者、心理疏导志愿者为市民提供各类咨询服务,还有精彩的文艺演出和反家暴的有奖竞答活动。24日、25日两天,南京市及各区妇联上下联动,围绕“反对家庭暴力,守护家庭幸福,共建和谐社会”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法律服务活动。
    南京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近几年南京市每年家暴接警量都在3000起左右,而在妇联接访的家庭纠纷案件当中,75%为婚恋矛盾案件,这当中几乎都涉及家暴。实际家暴的情况更为严重,有调查数据显示,绝大部分受访者平均遭受24.3次家暴后,才向法律或社会求救;10次以下求救者,不足14%。
    近年来,南京市妇联坚持通过各种渠道和载体广泛宣传普及相关妇女、青少年、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妇女和青少年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提升用法守法能力。
    南京市妇联主席宋晓辉介绍,去年以来,南京市公安局、市妇联联合在江宁区东山派出所试点反家庭暴力法律告诫书制度,确立了“预防为主、教育为先、注重调解、持续关注”的原则,搭建了联会通报制、排查预警制、源头处置机制、重点帮扶机制等。
    目前,南京市家庭暴力法律告诫书制度已在全市12个公安分局试点派出所及浦口分局各派出所推行,对家暴行为“零容忍”,效果显著。(本报记者 张丽峰 叶海燕 茹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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