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调研80、90后离婚案 首次起诉便离及草率离婚多 另外—养子压力大 致“小夫妻”离婚多 —
发布时间:2013-11-26 10:15 浏览量:343
http://www.fawan.com.cn/html/2013-11/24/content_465289.htm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近年来,80、90后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记者今天从丰台法院王佐法庭获悉,今年上半年该庭受理此类案件同比增长一成多,占离婚案总数的17%。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近年来,80、90后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记者今天从丰台法院王佐法庭获悉,今年上半年该庭受理此类案件同比增长一成多,占离婚案总数的17%。
该庭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呈现“三多三少”现象。首次起诉便离了的比例占近3成,且为养育孩子及草率离婚的也不少。
分析1 原告首次起诉 被告即同意离婚的多
与60、70后不同,80后、90后离婚案中,原告第一次起诉,被告即表示同意离婚的占近三成,部分被告即使最初不同意离婚,在法院调解、原告仍坚持时,亦会表示同意。
分析2 原告草率起诉离婚的多
在该庭受理的80后、90后离婚案件中,庭审时双方均同意离婚,表明原告在起诉时对离婚决定缺乏深入思考。
分析3 养育子女压力大 致离婚多
多数80后、90后在陈述离婚原因时,均表示婚后初期感情尚可,自从生育子女以后便产生矛盾。由于80后、90后工作负荷大、生活成本高、空闲时间少,孩子的出生无论在精神上、劳务上还是经济上都给双方增加了负担,容易引发矛盾。
“三少”分析
因第三者诉离婚的少
该庭上半年受理的80后、90后离婚案中,原告提出离婚的理由均为性格不合、无法忍受对方缺点、无法沟通交流、常因琐事吵架等,尚无因第三者问题起诉离婚的。
因共同财产起争议的少
大部分80后、90后夫妻婚后与一方父母共居或租房住,少部分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因此房屋权属争议不大。其他财产一般双方也可协商。
对后果深思熟虑的少
多数80后、90后对离婚给子女带来的伤害、给父母带来的负担及自己今后的生活安排无明确想法和意见,只想先离了再说。
文/记者 洪雪 制图/曲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