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地方法院审判意见

丰台法院调研80、90后离婚案 首次起诉便离及草率离婚多 另外—养子压力大 致“小夫妻”离婚多 —

 发布时间:2013-11-26 10:15 浏览量:343

http://www.fawan.com.cn/html/2013-11/24/content_465289.htm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近年来,80、90后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记者今天从丰台法院王佐法庭获悉,今年上半年该庭受理此类案件同比增长一成多,占离婚案总数的17%。

    该庭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呈现“三多三少”现象。首次起诉便离了的比例占近3成,且为养育孩子及草率离婚的也不少。

    分析1 原告首次起诉  被告即同意离婚的多

    与60、70后不同,80后、90后离婚案中,原告第一次起诉,被告即表示同意离婚的占近三成,部分被告即使最初不同意离婚,在法院调解、原告仍坚持时,亦会表示同意。

    分析2 原告草率起诉离婚的多

    在该庭受理的80后、90后离婚案件中,庭审时双方均同意离婚,表明原告在起诉时对离婚决定缺乏深入思考。

    分析3 养育子女压力大  致离婚多

    多数80后、90后在陈述离婚原因时,均表示婚后初期感情尚可,自从生育子女以后便产生矛盾。由于80后、90后工作负荷大、生活成本高、空闲时间少,孩子的出生无论在精神上、劳务上还是经济上都给双方增加了负担,容易引发矛盾。

    “三少”分析

    因第三者诉离婚的少

    该庭上半年受理的80后、90后离婚案中,原告提出离婚的理由均为性格不合、无法忍受对方缺点、无法沟通交流、常因琐事吵架等,尚无因第三者问题起诉离婚的。

    因共同财产起争议的少

    大部分80后、90后夫妻婚后与一方父母共居或租房住,少部分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因此房屋权属争议不大。其他财产一般双方也可协商。

    对后果深思熟虑的少

    多数80后、90后对离婚给子女带来的伤害、给父母带来的负担及自己今后的生活安排无明确想法和意见,只想先离了再说。

    文/记者 洪雪  制图/曲昆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