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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手机提示续封续冻

 发布时间:2013-11-21 08:49 浏览量:342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31120/Articel05006GN.htm
( 2013-11-20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政法司法
  本报北京11月19日讯 记者黄洁 通讯员詹同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开通执行财产续封续冻手机短信提示功能,凡是录入系统的财产信息,均会在其续封、续冻事项期限即将届满前,以手机短信形式向承办法官进行提示,从而避免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据了解,执行员无需每日登录执行财产续封续冻管理系统,只要收案时录入案件财产信息,系统就会在后台自动区分财产类型、本地外埠等基本情况,同时计算出到期日和提醒日,在查封冻结到期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向承办法官个人手机发送提示信息进行第一次提醒,并在到期前7天再次发送信息进行提醒。无论承办法官在何地,均可收到准确提示,使系统提示切实实现“全天候无缝隙”功能,消除了因忘记续封、续冻造成财产流失,引发涉嫌渎职侵权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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