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家庭暴力专题研讨
发布时间:2013-11-12 09:31 浏览量: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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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11月9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9日
上午10时45分,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进入家庭暴力专题研讨。本部分由中华女子学院常务副书记李明舜担任主持人,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张学军教授,扬州大学法学院李秀华教授担任评议。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薛宁兰教授首先进行发言,其演讲主题为《论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民事保护制度》。薛教授认为《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解救受害人于暴力危害中,并指出目前我国我国已将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纳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议程中,因而我国学者在此研究领域应将视野从该不该制定转向如何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最后薛教授从司法实践出发,认为我国家庭暴力民事保护制度应单独提出,而不仅以受害人提起诉讼为限。
随后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李春斌副教授以《大陆法系典型国家涉家庭暴力立法考察及思考》为题进行发言。李教授考察分析大陆法系典型国家的涉家庭暴力立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的家庭暴力立法进行思考。随后针对我国家庭暴力发生率高,以及法律资源不足等社会现实强调我国针对家庭暴力立法的必要性。
最后香港何志权律师以《论香港处理有关家庭暴力的发例》为题进行演讲。何律师首先向与会嘉宾介绍了香港处理家庭暴力的法例内容及其演变。何律师指出在香港虽没有赋予“家庭暴力”明确的定义,但由于香港的普通法系地区特征,可从相关案例中得到启示。随后何律师以香港《家庭暴力条例》的两次修订为例,向大家讲解了香港家庭暴力的有关规定。最后何律师指出《家庭暴力条例》的漏洞,认为家庭暴力的防治不能只依靠于法律,还应得到各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主题演讲结束后,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李秀华授与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张学军教授分别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李秀华教授指出本次年会学者们的研究方法独到,研究思路清晰,同时观点的创新性增强;同时还指出了人身保护令的有关研究问题,以及我们在研究中应回归我国的立法实践。张学军教授则提出了几个问题,如反家暴法如何与《侵权责任法》《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现有规定相协调;并认为家庭暴力应区分为亲属间的家暴和夫妻间的家暴,但我们现在的研究针对夫妻间的家暴考察较多,而忽视了亲属间的家暴,期待学者可以引起学者的重视。评议结束后,与会代表针对家庭暴力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讨。
11时30分,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2013年年会有关监护监督专题和家庭暴力专题的研讨结束。下午14时将进入夫妻财产制度专题研讨以及青年论坛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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