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监护制度专题研讨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1日
上午9时30分,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进入监护制度专题研讨。本部分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王歌雅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陈苇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王丽萍教授担任评议。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王歌雅教授主持) 首先由厦门大学法学院蒋月教授就《论儿童、家庭和国家之关系》为主题进行演讲。蒋教授从公共政策、基本人权和儿童保护的角度出发,从保护的对象是谁以及儿童和家庭父母之间的关系两个方面进行阐释。蒋教授认为儿童是权利的主体,虽然是父母的子女但同时双方也是独立的利益群体。 (厦门大学法学院蒋月教授发言) 随后山东大学法学院李霞教授以《英美持续性代理权监督模式的比较》为题进行发言。李教授首先从持续性代理的概念出发,对比英国和美国持续性代理差异以及各自优劣,并希望以此为参考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代理权监督模式。 (山东大学法学院李霞教授发言) 接下来汕头大学法学院熊金才教授以《论国家监护的补充连带责任--以亲权与监护的二元分立为视角》为题进行演讲,熊教授认为国家对监护要承担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并从该两种责任的起源、依据以及未来展望的角度进行了论述。 (汕头大学法学院熊金才教授发言) 福建江夏学院吴国平教授以《论我国监护监督制度的立法完善》为主题展开发言,吴教授提出监护监督制度是民法中监护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关系中有关监护监督问题的规定还不完善,并希望在未来的立法中进行完善。 (福建江夏学院吴国平教授发言) 最后贵州大学法学院刘淑芬教授以《亲职监护制度的思考》为题发言,刘教授提出了构建中国特色亲职监护制度的立法构想,认为该制度有利于理性回归家庭法,强化亲属身份关系的监护法律责任。 (贵州大学法学院刘淑芬教授发言) 主题演讲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陈苇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王丽萍教授分别对五位教授的演讲进行了精彩点评。随后的互动环节各位专家学者积极发言讨论,研讨会现场气氛十分热烈。随后将进入家庭暴力研讨专题。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陈苇教授评议) (山东大学法学院王丽萍教授评议) 撰稿:刘胤宏、朱庆华、刘庆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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