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地方法院审判意见

Facebook成离婚案件搜集证据处 涉及数量占1/3

 发布时间:2012-01-20 14:18 浏览量:274

2012010210:26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外媒报道称,根据“离婚在线”法律公司提供的数据,牵涉到Facebook的离婚数量占到总数的1/3,两年来上升50%Facebook成为离婚案件搜集证据之处。Facebook导致婚姻出现问题的典型模式是,夫妻一方在Facebook上发现了另一方的调情信息以及与情人的合影照片等。

 

    延伸阅读:Facebook是一个社交网路服务网站,于200424日上线。从20069月到20079月间,该网站在全美网站中的排名由第60名上升至第7名。同时Facebook是美国排名第一的照片分享站点,每天上载八百五十万张照片以及用户的各种信息。Facebook首先就是“墙”功能,就是用户档案页上的留言板。有权浏览某一个用户完整档案页的其他用户,都可以看到该用户的墙。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