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10年生母代子状告生父诉请协助办理赴澳签证
发布时间:2012-01-20 14:17 浏览量:310
作者: 夏昆 发布时间: 2011-11-18 09:55:10
中国法院网讯 母亲和父亲离婚十余年,在澳大利亚工作的母亲欲携儿子同去澳洲学习生活,要求生父配合办理赴澳签证手续及支付生活费。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原告张某诉称:2000年12月16日,原告的母亲与父亲经法院判决离婚,同时判定原告由母亲抚养。现原告之母在澳大利亚工作,欲携原告一同去澳大利亚学习生活,但是依据澳大利亚的法律,作为未成年人的原告赴澳需要不随行的父亲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被告冯某作为原告之父却横加阻拦不予配合。
原告认为被告冯某作为生父抱着狭隘自私的观念阻碍原告的出国生活深造的机会。此外,被告冯某还经常晚付拖欠每月400元抚养费特别是自2010年11月至今抚养费一直未付,未支付2007年至2011年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共计15506.25元,故原告张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协助办理随母赴澳的签证手续,支付拖欠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提高抚养费标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