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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人民法院专门设立妇女儿童案件合议庭

 发布时间:2011-01-13 12:22 浏览量:586


昌平区人民法院专门设立妇女儿童案件合议庭

localhost/beijing 日期:2006-10-3 10:09:37 新闻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张辉 新闻阅读次数: 299
    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06年初,昌平法院民一庭专门成立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审判合议庭。截止目前,该合议庭审结案件243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庭的主要作法是: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今年,他们深入到农村、社区、学校,进行了10次普法宣传活动,对各镇的妇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让妇女干部掌握妇女权益保障法;深入学校对中小学生进行普法宣传,使他们懂得如何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一些典型案例的公开审判设在乡、镇、村、学校里,起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离婚案件中,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促进家庭和谐,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以着重保护妇女权益为处理原则。离婚案件在法院的婚姻家庭案件中占绝大比例,每年该院受理的离婚案件都达上千件,民一庭成立了专门的合议庭审理该类案件,在审理此类案件中,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并对有过错的男方,当庭进行批评教育,很大一部分案件得以当庭调解或庭外和解。如,在审理李男诉赵某离婚案时,庭审中,审判员通过对双方察言观色,发现两人对孩子都有很深的感情,女方在庭审过程中表示她离开孩子将无法生活下去,男方也坚持要孩子,双方争执不下。法官感到双方对家庭还存有依恋,于是休庭,让双方冷静一下。审判员通过电话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亲情教育,告诫他们要珍惜夫妻感情,对婚姻问题要慎重考虑。在第二次开庭之前,夫妻俩来到法院,向法官表示,他们已仔细考虑了法官的劝告,现夫妻双方已重归于好,此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在审理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时,采取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全面保护、特殊保护、延伸保护等手段,对妇女儿童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它权利进行切实地维护。如,审理的一起盲人夫妇吴某诉李某离婚案。1992年,二人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较好,后因管理家庭钱财事宜双方产生矛盾,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官考虑到双方均系盲人,生活本身就非常困难,如果简单地判决离婚,会使本以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于是,法官将调解书送达到当事人的家里,并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冷静处理矛盾。又来到当事人的单位,与单位领导进行沟通,单位领导表示以后要多关心员工的生活,在员工家庭产生矛盾时多做调解工作。法官在庭审中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和好如初。对必须判决离婚的案件,法院对无过错的女方在财产和子女抚养上充分考虑妇女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尽量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使妇女在经济上得到相应的补偿。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张辉  发布时间:2006-08-15 14:40:36

(编辑:吕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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