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地方法院审判意见

北京市2007年1月1日首次启用婚姻登记行业标识

 发布时间:2011-01-13 12:20 浏览量:637

北京市2007年1月1日首次启用婚姻登记行业标识

localhost/beijing 日期:2007-1-17 22:19:07 新闻来源:北京民政信息网 作者: 新闻阅读次数: 192
  为了倡导文明婚俗、普及婚姻法律知识、打造婚姻登记行业品牌,树立民政为民服务形象,北京市民政局设计了我市婚姻登记行业标识,并于200711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统一启用,与其配套的还有新的婚姻登记机关标牌、婚姻登记员胸牌等。



标识上字母“m”表示民政,同时也是英文“结婚”marriage 的头字;“m”形成的两个人形是一对新人结合在一起的形象,代表结婚。标识中的一颗心,既代表结婚登记新人相爱的真心,也表示婚姻登记机关以人为本,民政为民的一片热心。

 

新闻来源:北京民政信息网http://www.bjmzj.gov.cn/showBulltetin.do?id=3007&dictionid=40501&websitId=400&netTypeId=2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