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打架勾出眼球婚内求偿被判驳回
发布时间:2010-12-21 13:54 浏览量:702
2010年9月1日 B01:法苑周刊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报讯 夫妻打架,夫扔物勾出妻子眼球,伤心妻子诉请赔偿。近日,江西省新干县法院对一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件进行了宣判,判决驳回原告周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周某与被告李某系夫妻。 2009年被告做生意亏本呆在家中,心情不好,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同年9月15日,原告要求被告出去干活,双方发生争吵。被告顺手拿起身边的鱼钩甩了出去。鱼钩落到原告的右眼上,直接将其右眼球勾出。被告立即将原告送往医院治疗。原告出院后向法院提起赔偿之诉。
法院认为,该案是典型的婚内赔偿案件,夫妻之间人身侵权,侵害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对夫妻财产实行法定的共同财产制度,且被告又没有自己的个人财产,则进行婚内赔偿就没有实际意义。为此,原告在保留婚姻向被告提起赔偿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