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法院:审判权集中赋予主审法官行使
发布时间:2011-07-27 09:20 浏览量:398
本报北京
据石景山法院副院长杜长辉介绍,所谓主审法官负责制,就是将审判权集中赋予那些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精英型法官,同时每一位主审法官配备若干审判人员,形成审判单元。审判单元的成员在主审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审判工作,协助主审法官审理各类案件,主审法官对承办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负全责。
石景山法院院长王忠华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这次审判资源的重新配置,就是要改变过去“案件逐级审批,责任任务分散”的局面,主审法官集中行使,审判权并承担办案责任既发挥优秀人才在经验和能力上的优势,又确保司法裁判处于独立又不失控的状态,从而达到司法审判质效齐升的目标。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