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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审判管理一体化:契合审判规律 切实挖潜解困

 发布时间:2011-07-27 09:19 浏览量:502

201133  人民法院报    记者 谢圣华 通讯员 王丽英

办案任务越来越重,民众要求越来越高,这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严峻形势;而审判管理的不足,则是制约内部挖潜解困的瓶颈。对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初引入现代管理理念,从案件质量、审理流程、管理层级、绩效考评等各方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力求用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化解难题——

700人平均年龄仅32岁的队伍,每年近6万件案件的审理任务——如何确保审判工作少出乃至不出问题,切实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无疑是摆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面前的大问题。经过认真思考研究,该院党组一致认为: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关键——

 五大矛盾催生五个“一体化”

 朝阳法院对审判管理的探索从未间断。朝阳法院副院长张雯告诉记者,近几年,该院建立了三级案件评查体系,强化了审判流程监控,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但随着工作不断深入,我们发现,审判管理依然存在制度规定有空白或边界模糊、机构职权分散或功能交叉、管理信息利用不合理、法官自我管理意识不强等问题。”张雯说:“这些问题反映了审判管理工作中的一些矛盾: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工作压力与工作风险的矛盾,制度的日益丰富完善与制度的有效落实、顺畅衔接的矛盾,管理职能增加与管理信息分散的矛盾,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与考核体系相对滞后的矛盾。这些矛盾解决好了,必将有力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

为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朝阳法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于2010年年初开始构建“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力求建立符合审判活动规律的完整、系统的审判管理体系。为此,该院特地邀请了来自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法学院的知名专家进行论证指导,并召开多次党组会、审委会和高级法官联席会进行专题研讨。经过近半年的反复论证,“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的框架终于搭建完成,7月在全院正式推行。

“所谓一体化,实际上强调的是整个审判管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即通过明确五项原则、设置五个平台、建立五种制度,整合明晰机构职权、提升管理协调能力、降低管理成本,形成管理合力。”朝阳法院院长李瑞翔告诉记者。

五项基本原则是指人本管理、协同管理、过程管理、标准管理和绩效管理原则;五个管理平台包括指挥监管平台、审判执行平台、综合服务平台、信息管理平台和考核激励平台;五种制度包括组织管理制度、流程管理制度、全程提示制度、质量评查制度、绩效考评制度。而整个体系要实现的则是五个“一体化”,即针对制度落实不力、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设立审委会办公室,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的一体化;针对审判任务繁重、工作风险增加的形势,建立全程提示制度,努力实现管理审判与服务审判的一体化;针对评查权威不足、评查效果不佳的现状,构建三级案件评查体系,努力实现接受管理与自我管理的一体化;针对审限管理粗放、人为延长审限的现象,加强审限全程监管,努力实现事后管理与事中管理的一体化;针对考核指标片面、激励机制不足的问题,完善审判考核激励制度,努力实现严格考核与有效激励的一体化。

专设机构“挂帅” 统领管理全局

康长庆今年58岁,在朝阳法院工作快30年了,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再到庭长,两年前从管理岗位上退下来任审委会专职委员。因无明确的职责范围,他多是办理一些临时性工作。

 为更好地确保制度的有效衔接和落实到位,同时也充分发挥专职委员的作用,朝阳法院党组决定设立审委会办公室,作为审判管理的统领机构。该机构由审委会专职委员和部分工作人员组成,作为审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受审委会直接领导。除审委会日常事务外,该机构还负责统筹指导全院审判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协调解决审判管理争议尤其是跨部门间的争议,并向审委会提出问题整改意见和解决建议。

一体化审判管理工作启动后,康长庆又忙活起来了。“这一机构的设立,很好地解决了审委会专职委员的职责定位问题,审委会作为法院最高审判组织所应有的监督、管理、指导审判的职能也将得到充分发挥。”他兴奋地告诉记者。

 而在张雯眼里,审委会办公室的设立还有更深层的意义。“过去,法院惯常的信息反馈是从业务部门到主管副院长、再由副院长向党组反映或与其他主管副院长协调管理,但随着案件量的不断增加和法官队伍的日益壮大,这种‘人盯人’的工作状态显然已不适应现实需求。审委会办公室的设立以及相应管理手段的设置,形成了以院、庭长管理为主的行政化层级管理与审委会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新方式。”

 据张雯介绍,与该机构相配套,还建立了审判工作评议机制,由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有选择地对审执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可以是对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全面评议,也可以是对工作某一方面的专项评议。被评议部门除了要报告相关审判绩效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还要汇报部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拟采取的对策。汇报结束后,审委会对报告出具评议意见,被评议部门要按照评议意见进行落实或整改。“这种对各部门管理工作的‘晒’和‘评’,不仅可以促进自律,也有助于共享管理经验,成为我们从上至下提升整体审判管理水平的有力手段。”张雯说。

全程提示“护航” 强管理亦重服务

从报送的舆情提示中得知女士开始在博客中赞扬法院后,朝阳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王远捷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对这起孕妇申请执行降噪案关注已久。事情是这样的:

 赵女士因小区电梯噪音大导致其屋内噪音超标,将小区的开发商告上法庭。朝阳法院依法判决开发商对电梯采取降噪措施,使噪声符合规定标准,并赔偿检测费1800元。判决生效后,开发商赔了检测费却未降噪,赵女士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委托物业对电梯进行了维修保养并做了一定的隔音处理,但赵女士抱怨噪音仍然存在,其为生育而辞职,却因噪音不得不另花钱租房怀孕保胎,现在行动不便还要为解决问题往返奔波。其间,赵女士开了名为“电梯噪音降噪之路”的博客,对每次到法院来访及与开发商交涉的情况进行日记式的详细记述,发表博文百余篇,其中有致主管执行副院长的几十封信,字里行间流露出不满,甚至表示被逼无奈时将“命赴黄泉、一尸两命”。

朝阳法院外宣部门通过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了该博客,迅速进行了风险评定和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向院领导和执行部门进行了舆情提示。考虑到女士的情绪稳定和安全问题,执行部门立即与女士联系,进行沟通,并多次召集开发商、物业等商讨降噪方案,最终使降噪达致圆满。过程中,女士在博客上的态度不断好转,不仅表现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好评,还专门给王远捷副院长写了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给执行法官赠送了“为民做主,快捷高效”的锦旗。感谢信和锦旗发到网上后,近5000名网友点击阅读,给予好评。

“舆情提示为我们圆满解决此案提供了很好的帮助。”王远捷感慨地说:“整个执行过程中,我院宣传部门先后8次制作《舆情专报》,实时了解赵女士的情绪动态,为执行部门采取妥善执行措施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这正是“一体化”体系全程提示制度中的一环。据介绍,为降低乃至避免法官在繁重压力下的工作疏忽和风险,朝阳法院本着立、审、执、监“一盘棋”的理念,设计了涵盖50余个管理节点的案件全程提示制度。提示主要针对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作风和审判安全展开,由12个部门分别承担。其中既有对法官事先提醒、共享信息,帮助其提前应对、顺畅审判的服务性提示,也有促进法官修正错误、堵塞漏洞的督促性提示,还有对于已发现的问题进行警示、要求改正的整改性提示。比如,立案庭应在移交案件时,对当事人是否递交诉讼保全申请等8类情况向审判庭室进行提示;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应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届满前30天,就解封或续冻问题进行提示……为确保提示的及时、准确、有效,提示可以采用书面、口头、邮件、电话等方式灵活进行;对于怠于履行提示义务或经提示后怠于落实的部门,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各个环节都有提示,各个关键点都有其他部门在辅助,这让我们感觉到,法官不是一个人在办案。有人分担压力,这种感觉很好!”双桥法庭法官冯慧说。

“管理应当包括监督和服务两方面内容。高水平的审判管理,既要通过监督来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也要通过服务来发现和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弥补审判人员的疏漏、降低风险、确保审判安全。对朝阳法院这样受理大量案件、法官工作压力巨大的法院来说,这尤为重要。”李瑞翔说。

     据介绍,截至今年1月,该院已发布各类提示2189项,使一些审判风险得以有效控制,法官压力得以舒缓。民一庭庭长陈晓东对此颇有感触:“诉讼保全一直是让法官头疼的事,每年每人三四百件案件的总量,至少有几十个保全案件,单靠翻看登记本难以保证记住保全到期的时间,这就有可能导致自动解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有了诉讼保全提示,保全工作就加上‘双保险’了。”

      法官自我“体检” 考核评查更科学

  201033,朝阳法院张军强等10名法官经过全院400多名法官投票选举,当选为第二届法官案件自律委员会兼职评查法官。这意味着,此后一年任期内,他们将在本职工作之外,承担起不定期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责任。

 成立法官案件质量自律机构,民主推选评查法官,这是朝阳法院前年推出的举措。据曾荣获中国法官十杰、全国先进工作者的审监庭庭长钟蔚莉介绍,自律委员会去年召开评查会23次,评查案件748件,多名一线法官的参与使案件评查的民主性和权威性明显提高。更重要的是,自律委员会与案件评查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共同构成了三级质量评查体系,使案件质量评查有了“三道关”。评查法官除负责定期抽查已结案件、对判决结果进行评查外,还通过调取庭审录像和窗口接待录像进行抽查的方式,对法官庭审和立案接待的行为和过程进行监督和评查,制作评查报告,提交评查会集体讨论。“这就使案件质量评查从事后检查向事前和事中延伸,从实体检查向程序检查拓展,对于全面发现问题、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钟蔚莉说。

据了解,为扩大评查的透明度和辐射面,每次评查会议召开前,会议的内容和时间均会提前公布,全院法官都可以到场旁听和监督,评查法官在会上对评查中发现的深层次、实质性、典型化问题进行集中点评。由此,评查由单项指导变成双向互动,问题可以及时得以分析和纠正,每次评查会议也同时成为了法官的业务学习会。同时,为确保评查结果的公正性,评查委员会在具体评查过程中,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评查意见。这一涵盖了审判行为的过程与结果的“体检表”,因其检查过程的民主性与客观性,在审判管理中更显权威与说服力。

     在逐步完善质量评查机构和层级问题的同时,该院还从确保审判质效评估动态、全面、准确的角度出发,结合审判规律和民众对司法的切实需求,科学地设置考评指标体系,将审判工作量化为上诉发改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19项考核指标,从质量、效率和效果三方面对审判工作进行动态、系统、精细的“全程体检”,对审判人员予以综合考评。

    “这些指标中包含7项硬性考核指标和12项参考指标,基本能够反映出一个部门乃至审判人员的能力大小及业绩水平。”王远捷告诉记者:“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我们还为每个指标设计了不同的权重系数进行计算,考核的结果将与法官晋职晋升、评优评先挂钩。”

正如该制度的设计初衷,“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的构建为审判工作打了一针“强心剂”。据统计,自前期部分制度运行以来,该院在案件逐年激增的基础上,上诉案件的发回改判率已连续五年呈下降趋势,2010年审结案件58093起,其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增加1.9%,延期审理案件同比减少23.4%,审限内结案率高达99.1%。

 “从所取得的初步效果看,一体化审判管理工作的方向是正确的,是符合民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和要求的。我们将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力争建立起审判管理的长效机制,以期持续提升审判质效。”李瑞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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