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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七成婚骗 潜伏网络聊天室下手

 发布时间:2011-07-27 09:16 浏览量:1584418096

20110218 14:49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那佳

恋爱是浪漫而又美好的,然而,当“白马王子”或“白雪公主”出现在你身边时,你是否能辨别他们的真实面目呢?

目前,征婚交友诈骗遍及全国各地,被称为“婚恋型”诈骗,这并非专业法律术语,而是对假借与他人恋爱、结婚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行为的统称。

记者从近3年朝阳、海淀、丰台3家法院审理的“婚恋型”诈骗案中挑选了80件,统计发现,“婚骗”的作案手段更加多样,网络聊天室成为“婚骗”最喜欢“下手”的地方。

今天,记者请法官为您揭开“婚骗”的神秘面纱。

“婚骗”档案

中青年男性

最具骗婚“实力”

本报对已经审结的80件“婚恋型”诈骗案件统计发现,逾七成“婚骗”是男性,且年龄最小的仅有24岁,最大的58岁,但比重最大的还是30-40岁的中青年男性,占到47.5%

这与中青年男性有一定的感情阅历和经济基础,具备借情感诈骗的作案条件有很大关系。

年龄

40-50

17.5%

50-60

12.5%

20-30

22.5%

30-40

47.5%

感情骗子 逾七成是无业者

据分析,“婚骗“多是低学历,他们中逾六成只有中、小学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20%

在涉案的80名被告人中,59人为无业者,占73.8%。可见不管“婚骗”冒用谁的名字,谎称什么职务,无业者才是他们最可能的真实身份。

职业

职员

3.7%

经理

10%

农民

12.5%

无业

73.8%

“婚骗”出处

京冀豫位列前三

籍贯

41

北京

10

河北

8

河南

21

其他省份

统计发现,逾五成的“婚骗”是北京人,其次,河北、河南也跻身三大骗子籍贯地。

据海淀法院侯孝文法官介绍,不少行骗者正是凭借自己的北京户口和住房,以“恋爱、结婚”做诱饵,欺骗被害人,而贪慕“京籍优势”的被害人就因此落入圈套,并赔上了情感和财物的双重代价。

谁易被骗

大龄未婚女 最易成“婚骗”目标

45岁以上

5.6%

35-45

9.5%

25岁以下

14.3%

25-35

70.6%

受害人以大龄未婚女性居多。在80起案件中涉及被害人共126人,其中2535岁之间的大龄未婚女性89人,占70.6%。且其中不乏白领、教师、医生等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

朝阳法院崔光同法官说,由于大龄未婚女性感情脆弱,因而容易上当受骗,再加上她们已工作一些年,有些积蓄,经济条件较好,所以极易成为犯罪分子物色的目标。

逾三成案件

“婚骗”脚踩三只船

; 据了解,不少“婚骗”一旦从第一个被害人那里��手后,便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以致逾三成案件中存在着“1人骗多人”的现象,而且侵害对象基本都在3个人以上。

此外,“婚骗”往往是既骗财又骗色,而骗色又成为进一步骗财的手段。

行骗方式

网络交友 首要搜寻对象方式

调查显示,此类犯罪主要发生于陌生人之间,且逾七成“婚骗”是通过QQMSN等网聊工具、交友平台结识被害人的。

崔光同法官称,因网络的虚拟性使得犯罪分子很容易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还能以“一对多”的方式同时结识不同的被害人且不易被发现,所以网络交友就成为“婚骗”搜寻作案对象的主要方式。

此外,也有一些犯罪分子通过婚介所结识被害人,或者发布虚假征婚广告诱骗被害人上钩。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犯罪分子采用哪种方式结识被害人,双方在以前都没有共同朋友,这就使得被害人很难清晰了解犯罪分子的真实背景,在意识到被骗后也很难找到其人。  

经人介绍 5%

发布征婚广告

8.7%

婚介所介绍

11.3%

偶然结识 2.5%

网友72.5%

以情骗财“六步曲”

通过网聊工具、婚姻介绍所,以征婚交友的名义结识被害人,并虚构信息,赢得好感。

隐瞒自己真实情况,并虚构学历、职业、财产、收入、家庭背景等身份信息,为进一步交往做铺垫。

逐步获得对方经济信息,通过出入高档酒店、购买高档消费品、及时出示存折等各种方式讨好被害人。

待感情升温后,便通过发生关系、同居、与双方父母见面,甚至谈婚论嫁的手段瓦解被害人的戒备心。

以需要资金周转、家中老人生病急需治疗为由诈骗钱财,或直接向对方索要生活费。

在感觉不能继续从被害人处榨取钱财后,便冷淡对方,淡出被害人视野,切断联系方式,人间蒸发。

制图/毛京东

7大骗钱理由

1以做生意资金困难为由

23以人身遭受危险为由

以家人生病需要钱治疗为由

以为两人买房、买车或装修房子要用钱为由

索要共同生活费用

以要交学费为由

以与妻子离婚要给分手费为由

46骗了多少

因情失财 六成被卷10万元以上

诈骗金额(单位:元)

刑期

1万以下

1-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万以上

1年以下

1-5

5-10

10-15

15年以上

侯孝文法官称,由于两人交往后,被害人对犯罪分子往往会产生信赖心理,面对其请求,经常是“倾囊相助”。所以,“婚恋型”诈骗案件的诈骗金额相对较大。

在统计的80例案件涉及的80个“婚骗”中,诈骗金额10万元以上的达到48件,占到该类案件总数的六成,其中诈骗金额最高的案例,被害人“因情失财”101万元。

此外,从刑期来看,一半多的“婚骗”获刑5年以上,这也反映出“婚骗”犯罪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典型案例

“北大法律系”帅哥

实为高中毕业

今年38岁的黄某只有高中文化,在北京注册过一个网络公司,但没有实际经营。

他通过网聊结识被害人张某,女,28岁,公司白领。

黄某对张某宣称自己是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又读哲学研究生。并称自己从小被哈尔滨的一个高干家庭收养,毕业后到中宣部工作,后停薪留职与某报社合作创办传媒公司,且经营着2家大公司。

在网聊中,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以老公老婆相称。几天后双方相约见面,在之后的2个月,黄某频繁约张某见面吃饭,并送给张某手包、香水等礼物。在张某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中时,两人发生关系并同居。

同居后不久,黄某便以单位福利分房需要首付款,公司扩大规模、争取新项目需要资金等,先后向“女友”张某索要10万余元。与此同时,黄某还与其他4名大龄女青年“恋爱”,并虚构各种理由向“女友”要钱。

多次索要钱款后,黄某开始逐步疏远“女友”,并换号、更换住址,逃之夭夭。

法官提醒

哪有那么多帅哥美女

要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不要被中介机构介绍的“帅哥”、“美女”所迷惑,哪有那么多帅哥美女?很可能是“婚托”。

在以婚恋为目的的交友过程中,面对对方动辄数万甚至数十万的索款请求,需加强防范意识,以防上当受骗、“人财两空”。

以交友、征婚为幌子的诈骗案件,大多牵扯隐私,女性往往不愿报警,这也间接导致犯罪分子屡次作案。因此,在受到侵害后,应及时报案,同时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文/记者 那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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