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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先父著作财产权文学家亲生女养女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1-03-08 10:35 浏览量:699

  为争先父著作财产权文学家亲生女养女对簿公堂

http://www.jinghua.cn2009-10-17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刘杰

本报讯(记者刘杰)著名古典文学专家顾学颉去世十年后,其著作被再版,引发了亲生女和养女间的继承权官司。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顾学颉亲生女享有其著作财产权。

顾学颉是著名古典文学家,19999月去世,生前曾校注、选注《醒世恒言》、《今古奇观》、《元人杂剧选》等十余部作品。他唯一的亲生女儿女士起诉说,近日她得知人民文学出版社再版了父亲生前校注和选注的《醒世恒言》等三部作品,前去主张著作财产权时,发现女士以顾学颉养女的身份也在和出版社商谈此事。

出版社要求女士和李女士先通过诉讼解决著作权继承问题,再支付相应稿酬。于是,女士将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确认父亲生前著作版权归自己所有,并索赔经济损失2000元。庭审时她呈给法庭一份《遗产继承协议书》,是顾学颉去世后,其侄子、女士和李女士共同签订。协议书称,顾学颉生前著作权归顾女士所有,房产和其他一些财产归女士所有。

女士对此不予认可,自称协议书是被迫签的。她说自己是顾学颉邻居的女儿,因为顾学颉和后来的妻子没有子女,便将她收为养女。她出示了顾学颉夫妇写于1992年的一份遗嘱,上面说顾学颉的多种著作权,在其去世后归养女所有。

法庭综合这些证据认定,本来依据顾学颉的遗嘱,女士享有其著作财产权;但她随后签订了协议书,自己将这份权利转移给了女士。因此法院判决《醒世恒言》等三部著作的著作财产权归顾女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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