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需要完善的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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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桦南县警方透露,涉嫌杀害胡伊萱的谭蓓蓓,于6日14时许,产下一名7.8斤重的男婴。目前,谭蓓蓓和男婴生命体征正常。7日上午,白云江(谭蓓蓓丈夫)的父亲与谭蓓蓓双亲被请到县公安局,双方家属均拒绝抚养孩子。
我们常说人生的悲剧之一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谭某和白某的父母年迈、拮据、身体不好,本应是被照顾的对象,如今他们的子女犯下了可怕的罪行,这不仅仅意味着他们要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受到法律的严惩,也意味着他们要承受心理和舆论的巨大压力。他们没有能力、没有心情抚养孙儿,这一点其实可以理解。
至于谭某和白某的兄弟姐妹,如果顾念血缘亲情,好好照顾这个可怜的孩子,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当他们自己的生活都因为此事受到干扰之后,若不愿收养孩子,当然谁也无法勉强。
网友们为孩子着急,出谋划策想请被害人父母收养婴儿,这样的心情同样可以理解,但这个方案多少有些“异想天开”。被害少女正值花季,他们的父母含辛茹苦将其养大她却遭此不测,在那种悲痛和崩溃的心情之下,却让其收养仇家的孩子——尽管孩子无辜,这个要求却太过强人所难,甚至拿这个问题去问他们都有些不近人情。
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这个孩子不要受到父母罪行的影响,可以开始自己的健康人生。所以谁都明白,对这个孩子而言最好的解决之道恐怕是在他记事儿之前,帮他找到真心疼爱他的养父母,从此和凶杀案再无关系。但是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因为他还有亲生父母,所以这样的路径实施起来仍有困难。
其实,不仅仅是杀人凶手的孩子,很多问题家庭的孩子都应该受到我们的关注。例如,前不久南京有两名女童被发现在家中死亡,据警方介绍:孩子的父亲因涉毒犯罪正在服刑,孩子的母亲曾因吸毒被治安处罚。
让孩子健康成长不仅仅是父母、家庭的责任,更是社会、国家的责任。所以,我们有必要拥有一整套更健全、更完善的国家监护制度和收养制度。当孩子的父母没有能力或者没有办法抚养孩子的时候,相关的制度就应该启动,孩子可以先托管给法定的监护机构。如果孩子的父母犯了重罪,其近亲属又没有收养意愿,那么法定监护机构就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并且可以为孩子寻找合格的养父母。
前些年,笔者曾采访过来京治病的13岁残疾女童“宫璇璇”——她被亲生父亲交给“丐帮帮主”宫清平,而宫清平常常用刀在她身上制造出血淋淋的伤口来换取好心人的施舍。当时,她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儿童希望救助基金工作部照料,然而慈善机构却要面临一个法律问题:那个狠心的父亲依然是她唯一合法的监护人。
对于孩子的监护权,如果法律层面有了更完善的剥夺、让渡、转移制度,那么不论孩子的父母是谁、做过什么,他们都可以在国家、社会的关照之下拥有更好的童年。对此,保障儿童权益的相关部门和我们的立法、执法机构都应该有所作为。
本报评论员 庞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