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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政的理想与现实

 发布时间:2011-08-23 08:54 浏览量:389

日期:2011-03-16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王俊峰

    "他们会更关注司法本身的尊严和独立性。"---王俊峰谈优秀律师为何不愿转行法官、检察官。

 

  "老百姓只有在法治的保障下生活才能最具有幸福感和安全感。"---王俊峰谈幸福感。

 

  "在法院工作叫法官,在检察院工作叫检察官,都带字,我们律师是老百姓。"---王俊峰谈法律职业比较。

 

  法治周末记者 焦红艳

 

  在今年“两会”闭幕前夕,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俊峰接受了《法治周末》记者的专访。

 

  如无自律,“回避新规”不治本

 

  《法治周末》: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

 

  王俊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这是非常令人鼓舞的。我们国家从党的“十五大”开始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到2010年基本建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是国家法治发展的里程碑。

 

  我们已经实现国家有法可依的法律条件,下一步更重要的任务是做到有法必依。

 

  我们看到,在执法环节、司法环节还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除了国家发展的不均衡导致的一些情况,我们更应该看到,由于依法行政的意识淡薄,导致了不能完全、准确地执行法律。

 

  老百姓只有在法治的保障下生活才能最具有幸福感和安全感。如果法制被破坏,他们的权利就不能得到保障,幸福感无从谈起。

 

  我想,国家要真正地实现有法必依并准确地施行法律,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总之,国家的法律进步有目共睹,但是现在的法律环境与百姓的需求,社会进步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国家在法治方面点点滴滴的进步,都与律师的职业生涯有直接的联系,在有法必依的这个环节中,律师将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法治周末》:听了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你有哪些感受?

 

  王俊峰:从“两高”报告中能感受到国家法治的脚步,比如在死刑问题上,体现了慎用死刑的原则,对死刑案件给予了特殊的重视,采用了特殊的程序。再比如,更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强调禁止刑讯逼供。这些也从法治的角度,透视出我们更重视人权。

 

  我们看到,“两高”的报告中特别谈到检察院、法院在推进社会和谐和矛盾的化解、促进经济方式的转变以及在推动经济领域秩序作出的努力。

 

  在“十二五”期间,社会建设方方面面依赖司法的进步,法院和检察院作为重要的司法机关,在建立司法公信力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

 

  《法治周末》:你怎么看法官和律师的关系?对于“两会”之前最高法院出台的有关法官和律师的回避制度,你怎么看?

 

  王俊峰:最高法院从廉政建设、反腐败的角度推动这个制度,初衷是好的。但是从长远看,我们还是要靠行业自律,要靠法官的职业操守来实现。因为不论怎么限制,如果不从这个角度来解决,都是治标不治本。

 

  律师和法官虽然在职务的分工上不同,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角色定位不同,但是目的应该是一样的。不论律师还是法官,都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总之,这样的规定是一种积极的探索,但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法律参赞多从律师中选拔

 

  《法治周末》:今年“两会”,你提了一份关于建议在我驻外使领馆设立法律参赞的提案,如此建议的初衷是什么?

 

  王俊峰:法治是人类社会存在的高级形态,更是现代国家与社会发展的潮流。简单说来,法治以及通过法律语言和手段实现国际沟通与交往,建立国际互信,实现国际合作目标,解决国际争议等等,已是当今一切国际活动的基础。

 

  过去30年,我国的法治进程突飞猛进,但由于宣传不够和其他综合客观因素,国际上对我国的法治进步了解不够,尤其对中国司法改革和公民权益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知之甚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在国际活动中的地位,甚至直接影响到国际交往和国际政治的认同。

 

  此外,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进步,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国际经济民事活动增多,如何充分利用驻在国的法律保护当地侨居、从事各类商贸、旅游、访学、会议、研讨等活动的中国公民的权益与尊严,已是我驻外使领馆的重要职责。

 

  鉴于此,我提出,参考许多国家在其驻外使领馆内设有法律参赞的情况,我国也逐步在我驻外使领馆内设立法律参赞或类似职能的专业外交人员。

 

  《法治周末》:在法律参赞的选择上,怎样的方式更合理、更公正?

 

  王俊峰:在法律参赞的人选上,我认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甚至大学教授都有条件参加遴选。我当然希望能更多地从律师队伍中选拔。重点考察他们的法律背景、对国家外交的了解,甚至是英文能力能否适应国际交流的需要,等等。

 

  在选拔方式上,可采用司法部、最高法院推荐,有关政府部门考察,外交部确认的程序。

 

  我没有刻意想改变职业

 

  《法治周末》:我们了解到,很多在校法科学生的职业选择,更倾向法官和检察官,而不是从事律师职业,你怎么看法官、检察官、律师目前的社会地位?

 

  王俊峰:在法院工作叫法官,在检察院工作叫检察官,都带“官”字,我们律师是老百姓,这种比较很形象。

 

  我觉得律师是一个国家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法律的实施一定要通过法律人、法律专家的参与才能实现。可以想象,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深入,法律人执业的空间会更大。从目前看,在参与社会矛盾的解决上,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律师的空间特别大。

 

  另外,经济、环保、金融等领域的国际交流都是法律服务的重要空间,可以说律师这个行业是代表未来的。

 

  法学院教育在很多国家是一种精英教育,但在我们国家,法学院学生的就业反而成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

 

  我想鼓励这些法学院的学生———我们未来的法律人:国家的法治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要有社会担当意识。

 

  现代社会是丰富多彩的,无论选择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法律人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除了这些,企业等经济领域也需要法律顾问。未来的法律人要自强、自信,自己的努力加上社会进步,一定都会有一番成就,打造辉煌的职业人生。

 

  《法治周末》:18年前,你从党政机关出来创办金杜律师事务所,你对你的同事和自己都在强调“追求卓越”,那么到现在,不论是你个人还是金杜,都取得了让人觉得“卓越”的成就,不知道今后继续“卓越”的目标是什么?你个人会考虑从优秀律师到党政机关的转化吗?

 

  王俊峰:我个人没有刻意去考虑这个转化问题。

 

  律师行业给了我很多的挑战,我从中不断学习并得到了鼓励,人生的机遇很难自己确定,我当初选择了律师这个职业,现在依旧觉得这个职业能让我与社会和行业的发展紧紧相连,我没有刻意地想过要有哪些改变。

 

  我当时是怀着法治理想选择了创业。因为当时的法治环境还有许多需要努力的空间,而律师行业最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发展到今天,尽管我们的事务所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力,但跟很多国家的同行相比还有差距。特别是在现在我们正面对着国际化和全球化带来的挑战,我们要跟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在国际市场上保护客户的权益,仍然还有很大的空间。

 

  我经常说“法律人当自强不息”,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我们需要继续努力。

 

  律师到法官检察官缺制度安排

 

  《法治周末》:2010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大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力度,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党政机关。”2010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出席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时又重申了这一要求。

 

  现实的情况,从律师到法官、检察官的这一职业跨越在很多国家很普遍,但在我们国家却很少发生,你怎么看这一文件的要求?

 

  王俊峰:推动法律职业的互动,长期以来我们就有尝试,最高法院也曾经举行过这样的一些考试。从实际的效果来看,从律师层面进到法官、检察官队伍的相对比较少,这与国家的政治制度相关,但从中办、国办的文件到***同志的讲话,我们可以看到国家还是想推动这个制度的建立。

 

  从律师到法官、检察官,在国际上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但在我国要真正落实,还需要国家的制度设计,包括待遇等方面都需要有制度的设计和安排。

 

  很多律师的法律理想和政治理想都很强,如果制度设计得好,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加入法官、检察官的队伍。

 

  《法治周末》:优秀的律师,可能在收入上比较“优秀”,如果跨进法官和检察官领域,可能收入就不如以前好了,你觉得这是很多优秀律师不愿实现转化的一个原因吗?

 

  王俊峰:有这样的因素,但绝对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法治周末》:什么是最重要的原因?

 

  王俊峰:我觉得,对于优秀律师来讲,他们会更关注这种司法本身的尊严和独立性。也就是说,他们会更多考虑法治理想能够实现的程度。

 

  《法治周末》:也有人说,优秀的律师在财富上有了一定程度的积累,充实到司法党政机关之后,腐败几率会更小,你怎么看?

 

王俊峰:我想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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