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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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外甥状告八旬姨夫要求分房 自称系姨妈遗赠财产

 发布时间:2011-07-25 16:14 浏览量:1584421378

2011-02-10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王秋实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先生一直照顾没有子女的姨妈胡老太,在胡老太过世时,他称姨妈将财产遗赠给了自己,为此将84岁的姨夫李老汉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姨妈留下的房产。昨天记者获悉,一中院已受理此案。

先生称,姨妈和姨夫于1950年结婚,膝下无子女。1985年以后,由于两位老人年老体弱、疾病缠身,他主动承担起照顾两位老人的责任。为感激他的照顾,姨妈在临终前将遗产以自书遗嘱的形式遗赠给了他。先生说,遗赠财产中其他遗产存款、股票等已经移交完毕,但是位于海淀区的房产和姨妈的衣物、生活用品等还未移交。为此,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并与姨夫李老汉分割房屋,要求姨夫交出由其保管的姨妈的衣物及生活用品。

今年84岁的李老汉是中国银行离休干部,由于年事已高,一直是中国银行老干部局的工作人员为其代理诉讼。对于张先生的说法,李老汉说妻子在入院治疗期间,病情严重导致意识不清,无法清晰表达真实意愿,也不便自行书写,而且从未向他表示过要将遗产赠给他人的意愿,所以妻子的遗嘱肯定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遗嘱内容写有将其拥有的50%房产份额由先生继承,但并未说明是在他还活着的时候分割。此外,他现在已80多岁,行动不便,只有这一处居住地,因此不同意分割房屋。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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