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儿起诉要求分遗产
某男婚外滥情,生了一个私生子后因病死亡。而后4岁的私生子起诉此人的妻子,要求继承应得的遗产份额。温岭法院审理此案,并依法保护了私生子的权益。
案情:今年3月4日,温岭人赵冰冰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有一个4岁的孩子起诉她要求分割她已故丈夫的遗产。
温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了如下事实:温岭人谭文与赵冰冰系夫妻关系,生有一女。2006年,谭文与来自四川泸州的钱舒英开始了婚外性关系,钱舒英于2007年9月在老家泸州生育了儿子谭晶儿。
钱舒英向法庭出具了3个证据以证明谭晶儿的父亲是谭文。一是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的父亲名字为谭文,还写明了谭文的身份证号码;二是拍摄于2008年国庆节的照片———谭晶儿和钱舒英、谭文在公园游玩并合影留念;三是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调解。
点评:此案中,搞清死者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和价值比较繁琐。而且,作为无过错方,从法理上说,赵冰冰是应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再把谭文的份额拿出来由继承人继承,而继承人包括妻子、女儿、谭文父母,还有谭晶儿。
法官认为,谭晶儿幼年丧父,值得同情,他的财产继承权应受法律保护。赵冰冰虽然是受害者,也值得同情,但孩子是无辜的,孩子依法应得的财产份额不容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