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月度完分手 妻子借款9万美元需
发布时间:2011-08-01 14:20 浏览量:478
作者: 李鸿光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05-12-22 13:44:16
夫妻俩结婚仅一月就协议离婚,离婚后的二人又为9万美元借款闹上了法院。
法院获悉,开设注册资金达150多万美元装饰公司的诸先生,与俞小姐有过短暂的婚姻关系。在
对于这9万美元,20多岁的俞小姐却另有一说,她称丈夫大自己17岁,为保障自己今后的生活,结婚时丈夫给了自己一笔钱。俞小姐认为9万美元是赠与性质,而不是借款,这是当初的结婚条件之一。9万美元借条是离婚时对方逼着自己所写的。她还说,当初的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双方无债权债务。对此,诸先生的律师则称,“自愿离婚协议书”中的“双方无债务”是指夫妻间没有对外的债务,而不是指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