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女方要青春损失费前男友被暴打后写欠条
发布时间:2011-07-31 11:56 浏览量:449
龙虎网王悦
一对恋人分手后,女方父母认为女儿“吃亏”,非要男方赔偿100万元青春损失费,并通过暴力手段相威胁。男方赔偿30万元后,无力补偿,遂到派出所报警。经玄武警方工作,女方父母被抓获。昨天,玄武警方举行赃物赃款发放仪式,这30万赃款与其他案件的赃物赃款一起被发还。
本月18日,一个王姓男子到梅园新村派出所报案称,他被人敲诈了。原来,2007年4月,王某和在宁读书的一名安徽籍女生沈某谈起了恋爱,两人的关系一直持续到了去年11月。期间,王某多次和沈某发生性关系,后两人因性格差异较大而分手。分手后,沈某向父母说出了两人关系。沈某父母听说后非常生气,决定让王某赔偿。
17日,沈某的父母带着几个亲戚,从安徽来到南京,将刚刚出差回来的王某约到一家茶馆,要求王某给100万元一次性了断。王某不答应,沈家亲戚将王某一顿暴打。最终,王某不得不写下4张欠条,两张30万元,两张20万元。当天下午,王某将30万元交给沈父。
沈父等人离开后,王某觉得自己实在没有能力偿还余下的70万元,遂报案。警方立即到安徽将沈某父母等抓了回来。开始时,沈某父母等人还振振有词,认为自己跟王某要钱是天经地义的,经过民警的教育,他们才知道这种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目前,这笔钱已退还。沈某父母已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