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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家庭闹离婚破坏婚前协议展开"夺姓大战"

 发布时间:2011-03-07 16:40 浏览量:644

80后家庭闹离婚破坏婚前协议展开"夺姓大战"

2009-08-21 04:35作者:郭文来源:新闻晨报手机看新民网

随着80后独生子女陆续成家生子,申城出现了越来越多的“421家庭”(即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这个由父母双姓组成的姓氏也存在问题,如父姓还是母姓在前,依然让不少老人存有争议。随着80后独生子女陆续成家生子,申城出现了越来越多的“421家庭”(即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第三代的诞生,给家庭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了特殊的矛盾―――关于姓氏。一对80后小夫妻就因此闹上法庭,要求离婚。

钱瑞与彭勇是一对80后独生子女夫妇,对于今后孩子的姓氏,双方在2006年结婚时就作了约定。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婚后生育儿子随母姓,女儿随父姓。一年后,儿子呱呱坠地,由医院出具的出生证上注明姓“钱”。而后,彭勇的母亲在公安机关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时,却将孩子的姓改为“彭”,并办理了医保卡、病历卡等证件。

获悉此事的钱瑞和家人非常气愤,钱瑞也因此一直居住在娘家,两家人为此争吵不断,最后对簿公堂,要求离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庭审时,彭勇和钱瑞都没有出现,而是委托各自的家人出庭。彭勇方表达了希望夫妻和好的诚意,愿意给孩子增加曾用名“钱彭雷”,但钱瑞方却不肯接受。法官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和解。

面对这对80后小夫妻,承办法官认为,他们夫妻间感情一直尚好,又生育了子女,在婚前就子女的姓氏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书面协议,均应自觉履行,现彭勇违反协议,擅自更改子女姓氏的做法,显然欠妥。但子女无论随父姓还是随母姓,其与父母间的血缘关系是无法改变的,双方不应对此问题纠缠不放,更不应该因此影响到夫妻间的感情。

“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珍惜已有的夫妻感情,积极沟通、相互尊重和理解,妥善处理好家庭矛盾,夫妻关系还是能够改善的。”承办法官开庭审理后认为,这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以上均为化名)

记者调查

姓氏之争已成“421家庭”常见难题

记者从调查中了解到,孩子的姓氏之争,已经成为“421家庭”中普遍的问题,争夺的主力多数都是作为第一代的老人,而第二代的80后小夫妻,则成了“三夹板”。为了更好地处理这场纷争,不影响夫妻感情和家庭感情,很多80后小夫妻想出了一些独特的解决方案。

■方案一:

父母姓氏组合成复姓

中国人的姓氏中,历来都有复姓,如“端木”“司马”“诸葛”等,但如今,80后夫妻创造了很多独特的复姓:将父亲和母亲的姓合并成为孩子的姓。

先生和陈小姐的孩子降临后,双方老人就开始为孩子姓氏争吵,最终夫妇二人协商决定,为儿子创立一个新的姓氏:孙陈。在先生看来,这个姓满足了女方要将姓放入孩子姓中的要求,也消除了自己父母担心家族中无后代的心病,一举两得。同时,夫妇俩一直都希望孩子的姓名独一无二,现在这个姓名应该很少有重复者。

当然,这个由父母双姓组成的姓氏也存在问题,如父姓还是母姓在前,依然让不少老人存有争议。

■方案二:

不要姓只要名

今年20岁的小雨,从小到大被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你姓啥?”她总是笑着回答:“姓小,父母给的,没听说过吧。”

其实,小雨的父母都不姓小,这个名字是父母双方为了姓氏争执不下后,决定不用姓了,直接取名。

小雨对于自己这个独特的名字,一直觉得说着顺口、听着好听、写起来还方便,但随着她慢慢长大,在填写各种表格,需要将姓和名分列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姓和大家不一样。

经历了出国留学、出境旅游后,如今,小雨已经习惯在姓一栏里写上“小”字。

■方案三:

选择第三方姓

中国百家姓中有不少姓氏比较罕见,特别是受地域影响,有些姓在某些地区特别罕见,因此在双方老人为第三代姓氏僵持不下时,有80后夫妇干脆放弃双方姓氏,精挑细选,改姓第三方姓。

先生和刘小姐的女儿诞生前,两个人就决定用“清”作为姓,取名“晨”。“这个姓,是我在一本历史书中看到的,觉得很特殊。”酷爱历史的王先生在双方家人为孩子的姓氏烦恼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并给孩子取名“晨”字,不论男孩女孩都适用,获得了双方家人的一致通过。

但是,对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担心的家谱中该如何记录的问题,先生夫妇表示确实还没有完全想好。

■方案四:

父母拆字组合姓

在取名时,很多夫妇会考虑使用拆字法,在孩子的名字中融入夫妇双方的姓名因素,于是,当“421家庭”为孩子的姓氏产生争议时,80后夫妇想到了在孩子的姓氏中也同样使用拆字法。

先生和杨小姐都是80后的独生子女,经过多次协商,随哪方的姓都令老人不满意,于是夫妇二人一合计,各取自己姓中的一个偏旁,组合成了“林”姓,算是解决了家中的姓氏矛盾。

记者手记

赢了姓氏,输了孩子幸福,又如何?

我们常说,孩子,是婚姻的纽带。面对“421家庭”,孩子更是两个家庭组建的金字塔的顶端。孩子的降生本是件喜事,却仅仅因为姓氏,闹得夫妻反目,亲家成仇,争吵、打架、离婚,甚至家破人亡,这值吗?

说到底,6个相互争斗的大人都没有明白,他们根本就没有决定孩子姓氏的权利。我相信,每个孩子都希望长辈为他或她取一个好听的名字,而不希望这个姓名引来一番腥风血雨。

不要以为拥有孩子,让孩子与自己同姓,就是胜利者。如果仅仅因为姓氏之争,让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双方都是失败者。

与其无休止的争吵,倒不如共同出谋划策培养好唯一的孩子,将他培养成夫妻二人共同的骄傲。当孩子戴上荣誉的光环时,无论姓什么,都会是长辈的光荣,这才是真正的面子和荣耀。

专家说法

姓名是孩子的权利,不是家长的

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佩娟,她认为孩子的姓名权属于孩子本身,家族中的6个大人在这个问题上都没有决定权,但由于孩子出生时,尚没有能力表达自己姓啥的意愿,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替孩子做出了决定。从法律意义上说,孩子在成年后可以更改父母替他选择的姓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只能改名而不能改姓。即使父母离异后,一方想要更改孩子的姓氏,也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根据中国目前现有法律,孩子姓氏随父随母都是允许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习惯,孩子的姓氏随父是不需要商量的,现在产生矛盾和争议的主要是随母姓。不少母亲为了确保孩子将能随自己的姓,在孩子出生前就签订姓氏协议。“这个协议是无效的。因为父母对孩子的姓名是没有权利进行限制的,姓名是孩子的权利。”廖佩娟表示。

对于孩子不随父母姓,另行设立姓氏,或者干脆没有姓只有名等情况,廖佩娟建议父母应三思而后行,尽管姓名从某种意义上说,仅仅是人的一个符号,但如果姓氏标新立异,可能会给孩子日后出国、升学、公证等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同时,由于孩子没有随父母任何一方的姓,将来有可能会对理清家族关系带来一定障碍。(新民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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