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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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父亲起诉儿女要赡养费

 发布时间:2011-03-07 15:48 浏览量:799

1.       患病父亲起诉儿女要赡养费

http://www.jinghua.cn 2009-09-27来源:京华时报记者:王秋实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通讯员相颖)今年46岁的先生因患乙肝等多种疾病,不能干重体力活,为此他将已经工作的一双儿女起诉到法院,要求两人赡养自己。昨天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两个子女每月给付先生生活费80元,并共同承担他的医药费。

先生家住密云县某村,他和妻子经营着一片养殖小区,一儿一女都已自己单过。2006年,先生患上乙型肝炎、供血不足、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没法再经营养殖,只能靠种点地维持生计。为了维持生活和支付医药费,先生将子女起诉到法院,要求两人每月各给付自己生活费150元,并负担医药费。

法院调查发现,先生的大女儿24岁,已经结婚并有身孕,每月工资600元;二儿子22岁,找到一份月薪1000元左右的工作。对于父亲的起诉,两人称,虽然父亲确实经济状况窘迫,但一直都是他们在照顾,并没有嫌弃不管。

法院最终认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由于卓先生只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且年纪尚轻,鉴于原被告双方目前的经济状况,并考虑当地的消费水平,法院对赡养费酌情确定为每月80元,每季度给付一次;医药费由两子女各负担一半,每半年给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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