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子女抚养

欲降低每月抚养费失业硕士诉两岁儿

 发布时间:2011-03-07 15:43 浏览量:611

1.       欲降低每月抚养费失业硕士诉两岁儿

2009-9-2713:45:23

简要内容:法庭上,小辉的法定代理人女士表示,前夫方某离婚时分得了价值100多万元的房屋,其作为北京著名高校的研究生,即使现在失业,凭他的实力也完全可以继续找工作,所以不能同意方某减少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北京某著名高校硕士方某,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日,以失业无收入来源为由,将两岁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将儿子的抚养费从每月1500元降至150元。记者日前获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方某的诉讼请求。

方某称,他与女士于200971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儿子小辉由女士抚养,方某每月给付小辉抚养费1500元。然而,他自2008911从原单位离职,经多方努力,至今未找到工作。由于失业在家,无任何经济来源,还要对年迈的父母尽赡养义务,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将抚养费用减低为每月150元。

法庭上,小辉的法定代理人女士表示,前夫方某离婚时分得了价值100多万元的房屋,其作为北京著名高校的研究生,即使现在失业,凭他的实力也完全可以继续找工作,所以不能同意方某减少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最终驳回了方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方某表示要上诉。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