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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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分得房产虽失业但仍有就业能力

 发布时间:2011-03-07 15:37 浏览量:586

   离婚时分得房产虽失业但仍有就业能力

父亲要降儿子抚养费被驳回

2009-09-26来源:京华时报记者:王秋实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法院判决离婚后的第三天,先生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儿子的抚养费降低。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判决驳回了先生的诉讼请求。

今年71日,先生和前妻女士经法院判决离婚,2岁的儿子小辉由女士抚养,先生每月给付小辉抚养费1500元。然而,判决后的第三天,先生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把儿子的抚养费从1500元降低到150元。据先生说,他去年9月从原单位离职后,至今未找到工作。“我自己的生活都成问题,而且还要赡养父母,怎么支付这么高昂的抚养费?”而先生的前妻和小辉的法定代理人女士称,先生在离婚时分得价值上百万的房产,而且,身为北京名校毕业的研究生,即使现在失业,凭他的实力也完全能找到工作,因此不同意他减少抚养费。

法院认定,先生完全有能力实现再次就业,因此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先生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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