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江阳区人民法院:泸州江阳:快立快结一起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14-03-07 08:51 浏览量: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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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日 人民法院报 肖则兰 宗 琼 欧 君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通滩法庭快立快结了一起涉及残疾儿童抚养问题的离婚案件,在法院的调解下,让智障孩子的生活有了经济保障。
泸州人胡某与云南僳族妹子邹某结婚,于2000年育有一子且患有先天性2级语言肢体残疾。不久,胡某因生活压力太大独自离开妻儿回到了泸州。2月18日,邹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请求离婚。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家在云南,来到泸州不容易,当即通知被告到法庭进行庭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孩子由邹某抚养,胡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孩子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肖则兰 宗 琼 欧 君)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