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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法院:男子出轨事发净身出户情人要求其抚养龙凤胎

 发布时间:2014-02-18 09:47 浏览量:777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4-02/17/content_64336.htm

20140217  京华时报  裴晓兰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高先生和王女士发生婚外情生了龙凤胎,后被妻子要求离婚并净身出户。一直独自抚养孩子的王女士为了给龙凤胎上北京户口,起诉要求孩子由60多岁的高先生抚养。记者昨天获悉,经通州法院调解,王女士的诉求获得支持。

    王女士是外地人,2000年,25岁的她认识了40多岁的已婚男子高先生。双方发生婚外情后王女士怀孕。王女士说,当时高先生要求她流产,她不忍,于2001年偷偷生下一对龙凤胎,两人随后分手。此后,她独自抚养孩子。2007年,因孩子快上小学,开销变大,她向高先生索要抚养费。高先生经亲子鉴定确认孩子是其亲生后,同意每个月给600元。高先生的妻子得知此事后,坚决要求离婚,且离婚时约定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高先生净身出户。

王女士说,2013年,两个孩子到了上初中的年龄,因没有北京户口需要交纳择校费等,而高先生为北京户口,按照北京市的政策,如果孩子由高先生抚养,户口就可以转到北京。她于是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经过法院调解,高先生答应了王女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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