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男童因物价上涨状告生母要求增加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1-08-15 16:55 浏览量: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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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岁男童的父母在法院调解协议离婚中约定,男童随父亲共同生活,母亲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现因物价上涨难以维持其正常生活和学习,故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童生母增加抚养费至每月3000元。闸北区法院日前判决男童生母每月给付男童抚养费2000元至18周岁止。
2008年11月,男童父母在自愿离婚协议书上载明:儿子随母亲陈某共同生活,父亲于某自2008年11月起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至儿子18周岁止。2009年11月,男童父母又经法院民事调解,变更儿子小佳歆随父亲共同生活,母亲每月支付小佳歆抚养费500元,并承担教育费和医疗费的一半,至18周岁止。
本案审理中,男童的法定监护人变更诉讼请求,要求男童生母增加抚养费至每月3000元。男童母亲则认为,自己每月税前工资虽然有13020元,但其每月尚需归还银行购房贷款约6500元,故无法增加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