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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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忍受前妻生活怪癖 前夫欲夺幼子抚养权调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1-08-15 16:54 浏览量:516

201154  上海法治报   作者:丁孙莹作者张真

    本报讯 两年前,因为不堪忍受妻子的种种生活怪癖,秦先生诉至普陀区法院要求与刘女士离婚,两人的幼子平平随母亲一同生活。两年后,眼见刘女士恶习难改,秦先生只得再次将前妻刘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夺回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在普陀区法院少年庭的调解下,秦先生撤回了起诉。

    秦先生与刘女士于2000年登记结婚,五年后,两人的儿子平平诞生。婚后,秦先生发现妻子有很多自己无法忍受的生活习性,个人卫生脏乱不堪,垃圾到处乱扔,电话则要用纸巾包着接等等。在多次与妻子沟通未果后,忍无可忍的秦先生只得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女士离婚。由于刘女士不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为了摆脱这段婚姻,秦先生只得同意交出孩子的抚养权,两人经法院调解离婚了。

    离婚后,每个周末和寒暑假,秦先生都会将平平接回自己的住处一同生活。然而,秦先生发现,刘女士的生活习性依然如故,对平平的生活更是无暇照顾。刘女士执意将平平送往离家较远的幼儿园读书,每天换两辆公交上学,孩子的饮食得不到保障,来回奔波身体状况也不佳。秦先生认为自己工作较为轻松,完全有时间和能力来照顾孩子,于是,他将平平接回自己家中,并再次将妻子推上被告席,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为了证明前妻不良的生活习性,秦先生向法院提供了刘女士家里十分脏乱的数张照片。刘女士表示不愿意就此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要求秦先生尽快将孩子送回。对于自己不良的生活习性,刘女士表示愿意改正。经过法官调解,刘女士在法院写下保证书,决心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性,并保证今后每天包车接送孩子上学。

    刘女士还向法庭递交了重新打扫后房间焕然一新的照片。秦先生同意再给刘女士一次机会,答应尽快将孩子送还,并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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