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20年未曾见一面
发布时间:2011-08-15 16:55 浏览量:508
本报讯(通讯员 陈遥 郭青)近日,盐城市盐都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要求确认收养协议无效的纠纷。让审判人员哭笑不得的是——在收养关系存续的20年间,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竟然未曾谋面,更不要说共同生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陈某并未在戚某名下进行收养子女户籍信息登记,而是登记在陈某祖母名下。陈某的父母对陈某祖父与戚某之间签订的协议并不知情,陈某也同意将收养关系解除。
法院认为,戚某与陈某祖父签订的收养协议,并非陈某生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事后陈某生父母亦未追认,且也未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故依法支持戚某要求确认收养协议无效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