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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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自缢案 外婆哭争遗孤抚养权

 发布时间:2011-07-27 09:42 浏览量:910

称如能抚养遗孤,将赠与其继承份额;昨遗产继承案进入法庭质证;被告男方家人拒绝调解

■ “远洋山水小区丈夫杀妻自缢案追踪

                     201134  新京报  陈博

  本报讯 (记者陈博)去年1121日晚,石景山远洋山水小区住户段某将妻子王某杀害后自缢身亡,仅6个月大的女婴莹莹(化名)成了孤儿(本报曾连续报道)。

  昨日,由杀妻自缢案引发的遗产继承案,在石景山法院进行了庭前质证。原告王某母亲提出,如获得莹莹抚养权,他们将把遗产继承份额赠与莹莹。被告段家不同意调解。

  质证进行了约半小时,法院将确认遗产及继承人数额。

  原告提出抚养权及伤害赔偿

  昨日840分许,王某母亲、妹妹等亲属在两名律师的陪同下,进入了石景山法院。被告方段某父母、莹莹均未到庭,两名委托律师代为质证。

  因此案涉及未成年人,法院质证环节未公开。质证环节持续了约30分钟。

  据了解,段某杀妻自缢后,他们的女儿莹莹由段某父母照顾。

  原告王家代理律师之一李平称,质证时,法庭主要是确定遗产和可继承人的数额。除了房产和存款外,双方还希望法院出面调查是否还有单位福利、股票等其他财产可供继承。李平称,原告诉求要继承段、王夫妻遗产的二分之一,同时当庭提出将莹莹的抚养权判给原告王家,并要求段家赔偿王某人身伤害赔偿130万元。原告方同意法院主持调解。

  被告方未透露质证细节

  我在庭上说了,如果段家同意由我们抚养莹莹,我和老伴将把应得的人身伤害赔偿和遗产份额,全部归到莹莹名下,保证孩子将来求学和生活。王某母亲哭着称,被告方不同意调解,坚持莹莹由段家抚养。

  被告段某父母一方的律师未提交书面答辩状,表示同意由法院查清遗产范围。

  昨日下午,段某父亲的手机关机,无法联系。

  据了解,此前,王家起诉《知音》杂志所刊登文章侵犯王某名誉权一案,尚无立案消息。

  讲述

  至今不知女儿为啥被杀

  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女儿是为了啥被杀的。王某的母亲称,事发后,段某父母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自己,两天后接到了警方通知。我到京后问段某的父母到底当晚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一问三不知,总说夫妻俩没吵架,也不知道为啥会动刀。

  王某的母亲回忆称,王某和段某是同学,谈了5年恋爱才结婚,感情基础非常好。莹莹一出生后,夫妻感情开始恶化。王母称,自己曾在京伺候50多天的月子,段某不爱照看孩子,但未表现出过多异常。后来段某父母来京照顾,自己便回了老家。其间,王某打电话说段家人总为生活中的小事挑剔。

  日前,王某母亲住在了案发的房间里。王某妹妹称,每当想起王某在家中被杀时,自己和母亲就心如刀绞。家里的照片等物品都收了起来,避免母亲睹物思人。每天晚上做梦我都能梦到我姐,她托梦说放心不下孩子。王某妹妹称。

  分析

  遗孤继承遗产数额最多

  围绕段某、王某财产继承案,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雪琴分析称,此案焦点首先在于夫妻俩谁的死亡时间在前,段某杀王某,王某可能当场死亡;也有可能,王某遇险后未当即死亡,而是在段某自杀后才死亡。因死亡时间不同,导致的遗产继承分配方式不同。另外,如果涉及人身损害赔偿,遗产继承数额还会有变化。

  王雪琴称,按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同为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段家和王家只能分别继承段某和王某的遗产,而莹莹可同时继承这两人的遗产,因此,莹莹继承的遗产数额最多。

  回访

  案发地有业主挂牌卖房

  昨日,在杀妻自缢案事发楼房,多名业主对事发时的情形记忆犹新,小区论坛也曾一度热议此事。一名女业主指着楼顶说:男业主就是在这个位置上吊的,遗体通过电梯运下来,我们下楼时还有点后怕。

  事发后,有业主担心命案的发生会影响小区房屋价格。小区北门外一房产中介人员表示,目前该小区均价在2.5万至3/平米之间。事情过去3个月了,确有该楼业主案发后挂牌卖房,但总体影响不大。该中介称。

连续几天,本版刊登了多篇关于婚姻家庭的案件报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的和谐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天上午,远洋山水小区杀妻自缢案在石景山法院进入审理程序,在继承遗产之前,已故夫妻的亲属双方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对夫妻的悲剧让两个家庭痛心,还要面对诉讼的煎熬;我们关注此案,也是希望再通过这起惨案,给大家带来更深的启示。

  “我会替姐姐照顾好孩子”

  王娟利的母亲和妹妹专程赶到北京参加今天的庭审。远洋山水小区王娟利被杀的房子,就是这两天母女俩的住处。“如果不是开庭我们根本不会来,更不会住在这儿。在这个房子里,我觉得随时会崩溃。”王娟利的妹妹强忍着难过说。

  据王家的代理人孙凤菊律师介绍,今天进行庭前谈话,调解协商抚养权和继承权的问题,原告方还请求法院调查夫妻俩的存款等情况。“女方家属作了决定,如果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他们将放弃财产继承权利和人身损害索赔,全部由孩子来继承。”

  段碧海的父母并没有露面,只委托了两位律师出庭。在谈话后,记者追着问这两位律师关于被告方的意见,但两人始终回避,不承认自己是代理人,被告方的观点和说法,他们全不知道。

  当被记者问及如果要回了孩子的抚养权由谁来照料时,王娟利的妹妹语气坚决:“我会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比对我自己闺女还好,不会让我姐姐不放心!”

  事发原因:周围人都说不明白

  而立之年的段碧海和王娟利曾是一对令人羡慕称道的夫妻。俩人是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同学,毕业后都进了一家航天机构从事科研工作。结婚两年,俩人有了一个女儿。小区物业人员还能记得,常见段碧海骑电动车,王娟利坐在后边,抱着丈夫的腰,感觉很恩爱。

  而两人冰冷地躺在太平间里的现实粉碎了一切美好。“我姐两个眼睛是肿青的,脖子被砍断了,胸脯被打的红一块儿,青一块儿,右腿的膝盖处有好大的一个包,是紫的。右侧耳朵处有烫伤,左侧腰部有大面积烫伤脱皮。”王娟利的妹妹永远忘不了看到姐姐尸体时的痛苦。

  是什么让段碧海对曾经恩爱的妻子痛下杀手?“她还是个喂孩子的妈妈,你怎么下得去手?!”王娟利哽咽像是在控诉段碧海,也是在发泄着她的不解。

  杀妻时,段碧海的父母出去遛弯,真相被两个已故的当事人永远埋藏。事发后《知音》杂志刊登了一篇揭示“真相”的文章,很多家庭恩怨被写成出自段母的口述。段碧海的父亲表示过,《知音》的文章他没有看到,他也没有接受过《知音》作者的采访。至于报道中提到的导火索——段母为儿媳洗内裤遭致段碧海不满,夫妻发生激烈争执,段父称根本没有此事。如果两个人闹得那么凶,他们也不可能出去遛弯。

  虽然事发前一直和儿子儿媳同住,但对于儿子杀妻自缢的原因,段父说不知道。对于家庭纷争,段父也是含混地说:“那是他们小两口的矛盾。”

家庭矛盾:生完女儿就不一样

“他(段碧海)性格内向,凡事想得多。”王娟利的妹妹说,事发后,她到小区里找到邻居和物业的人,认识她姐姐的人都说,她人挺好,见面老打招呼,总是乐呵呵的。不是出了这个事,都不知道她是个博士,一点架子都没有。而姐夫则“不爱说话,不和人打招呼”。

  在被王家人斥为严重不实的《知音》报道的描写中,王娟利认为段母把段碧海惯坏了,对其印象很不好。尤其是段母搬来同住之后,婆媳关系更加紧张。王娟利经常会和婆婆吵架,对婆婆的照顾百般挑剔。甚至自己上网聊天,而让婆婆给自己洗内裤。

  而王娟利妹妹为姐姐“正名”的文章中提到,段碧海有恋母情结,段母深爱儿子,张嘴闭嘴都是夸儿子,平时连水果也拿好的给儿子,有点小毛病的给儿媳。即便王娟利很孝顺公婆,可婆婆总为生活中的小事挑剔王娟利。王娟利一再忍让。

  “以前他俩一直挺好的,生了女儿之后就变了。”王娟利的妈妈说,男方家重男轻女。一看是个女儿出生,女婿就哭了,连产假都不休了。“出院前,女儿想给孩子报医院的亲子班,段碧海硬是不给钱。”虽然段碧海是独生子,但王娟利还有弟弟妹妹,不能生二胎。婆婆甚至讥讽王娟利“托你的福,我们不能抱孙子了。”

  由于代理人回避,段家父母的电话都没人接听,记者无法得到上述问题的回应。但不论谁对谁错,事大事小,至少可以看出,段家的矛盾也并非一日之寒。

  激情杀亲与学历无关

  在以往的犯罪案件中,经常能听到被告人或嫌疑人说不懂法,缺乏法律观念来解释自己的行为。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博士一个硕士的夫妻,丈夫杀妻显然不能用“不懂法”、“无知”来解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老师分析说,虽然犯罪与一个人的性格、知识结构有一定关系,但家庭矛盾引发激情杀人的那一瞬间,其实是与学历的高低无关的。矛盾和压力的产生与距离有关。比如说和同事有矛盾,回家看不见了就缓解了。而一对相爱的夫妻,却可能反复在同一个问题上出现矛盾,却没有距离去缓解,于是就爆发了。为什么家庭矛盾会引起激情杀亲,就因为天天在一起,反复刺激才容易爆发。

  他们在生活中可能不是坏人,甚至是性格非常温和的人。但是生活中难免会有强烈冲突,而这种缓解冲突情绪的能力是很难从书本中学到的,即便拥有很高的学历,仍然可能缺乏处理矛盾的能力。很多家长在教育孩子的理念上还没有特别针对处置矛盾、疏解情绪的意识。特别是学习优异的孩子,更容易让家长觉得放心而忽略了其他教育。

  李玫瑾教授说,从这个丈夫杀妻后爬楼吊死自杀的行为可以看出,他当时的心理是非常痛苦的。如果是解气了,舒心了,他会继续活着,不会选择这样自杀。虽然家庭矛盾让他极端地选择杀妻,但此后他也是痛苦至极,只有自杀,而且是用虐待自己、折腾自己的方式自决,说明他的心理更痛苦。

  吵架别超过5句话

  现在人们的工作、生活压力很大,容易诱发矛盾。如何处置家庭冲突和矛盾,李玫瑾教授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回避冲突对象。可以搬出去,就是不要动手,一旦动手就没有退路了。”

  教授说,当我们和亲人吵架时,心里数着数,吵35句要马上离开。因为在那个时候,已经不可能平心静气的理论了。超过5句的吵架就成为持续刺激会让人疯狂。要知道,冲突不必要在一天解决,时间能化解冲突。实际上,理性的人能控制住自己。

以前住在大杂院时,邻居们听到别人家吵架或者打孩子,经常会出来劝劝,帮着消消火气。而现在,城市里的人们将自己封闭在钢铁森林中,多了份独立孤僻,少了些邻里关怀。李玫瑾教授说,以前邻居间的劝导在学术上叫做非正式的社会控制。生活中有两种力量,一种是正式的社会控制,比如法律、警察、工作单位。还有一种非正式的社会控制其实就是舆论和人们的视线、议论,让人有所顾忌。但是在城市化之后,非正式的社会控制就减弱了,这时就需要自我控制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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