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起女儿不上学母亲丧失抚养权
发布时间:2011-07-21 22:01 浏览量:540
本报讯 为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母亲周某将女儿“藏”了起来,甚至不让其上学。近日,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离婚纠纷,周某未能如愿,法院一审判决女儿由父亲王某抚养。
周某和王某于2002年4月份登记结婚,同年生下女儿小雅(化名),现在在某幼儿园上学,平时由其奶奶接送。
由于周某和王某在婚前了解并不充分,婚后两人感情一般,9年婚姻生活中的家庭琐事更是让双方的感情日趋淡薄,直到走向离婚。
2011年5月,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周某离婚并要求抚养女儿。在收到传票后,周某将女儿“藏”了起来,未让女儿上学。其同意离婚,但要求女儿由其抚养。
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的存续以感情为基础。周某和王某都愿意离婚,故王某要求离婚的诉请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