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报道 | 那些年,摊上遗产官司的名门
2014年12月18日
方圆 冯建红
文|方圆记者 冯建红
正当齐白石弟子许麟庐的儿女持续上演着遗产争夺大战时,齐老的另一弟子娄师白的遗产官司,也才刚刚落下帷幕。那是一起娄师白遗孀与前妻儿子的遗产争夺战。今年9月,娄师白遗孀王立坤起诉娄师白的长子娄述德索要房产折价款一案在北京市三中院二审宣判,法院驳回了王立坤的诉讼请求。
有人戏称,齐白石的徒孙倒是传承了齐老的“有性格”。关于齐白石有个“白石画虾,十两一只”的故事,有一个人曾拿了35两银子去向齐白石购画,心想,这老头必画四只,岂不赚他半只?第二天,他打开画卷一看,画面上只有三只小虾和几株水草,在两株水草之间露出一只虾尾巴,那虾头正扎进水中觅食呢——35两银子刚好买了三只半虾。而齐白石弟子的遗产纠纷不能与齐老卖画的趣事拿来相提并论,其纠纷背后折射出令人叹惋的人情冷暖,更多的是一种沉重。
大多数名门的遗产纠纷都是冷漠无情的。“槟榔大王”王继业死后,他的母亲与其遗孀展开了遗产争夺大战,王家分崩离析,其孙女王茜亿曾感伤地对媒体表达“没钱温馨,有钱孤单”。事实上,每个摊上遗产官司的名门背后,都有一段不足为外人道的隐情。
数不清的遗产
细数名人遗产纠纷,首先要提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遗产纠纷案——民国时期教育总长傅增湘遗产案。
傅增湘是清光绪戊戌年进士,民国时,任教育总长、徐世昌大总统顾问、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五四运动”期间,傅增湘因支持北京大学学生和校长蔡元培而被迫辞官,从此脱离官场,潜心收藏古籍、字画、文玩、校勘古籍等。
1950年,傅增湘去世,傅家由长子傅忠谟掌管财产,仍是一个大家庭,没分家。依靠祖产,傅家仍过着优越的生活,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抄家,几万件文物被抄走。1971年,国家开始逐步归还傅家财产,财产一开始由傅增湘长子傅忠谟、长孙傅熹年(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掌管。1980年,长子和傅增湘其余3个儿子的家庭开始分割傅增湘包括千块古玉在内的遗产,直到1985年3月达成“八五协议”完全分割完成。
2003年,被排除在“协议”之外的傅增湘孙女傅珏年偶然得知傅熹年拍卖了两块古玉,分别为傅家家藏的古玉龙钩、兽首虫身坠,这两块古玉拍卖价格高达385万元。此时,傅钰年才得知“八五协议”的存在。傅钰年认为,伯父一房的子女隐瞒了包括大量古玉在内的巨额祖产,侵犯了包括她在内的多人对祖父遗产的法定继承权,于2005年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要求析产并分割祖产。
2010年8月11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傅珏年等要求重新分割包括千块古玉在内的祖父遗产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法官表示,距傅增湘去世已达半个世纪,其间,双方对财产多次分割、捐赠、变卖,“法院已做了大量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但仍无法完全恢复历史原貌”。
经历了“文化大革命”被抄走又失而复得、分割、变卖等多番折腾,直到最后,傅珏年等人也没能搞清,祖父到底留下了多少文物。
因为遗产难以统计,导致遗产分割纠纷难以解决的情况非常多,傅增湘一家就是典型。《方圆》记者发现,不少的名人遗产纠纷,都跟“数不清的遗产”有关。而有些名人遗产,本就是一笔“糊涂账”。
例如持续了8年的画家刘海粟的遗产纠纷,皆因一幅被其女婿拍卖的刘海粟画作而起,但就这幅画作而言,一方说是共有的刘海粟的遗产,一方说是刘海粟生前赠送的。到底事实如何,至今还是一个谜。
类似的还有周作人手稿之争。2012年5月,由周作人撰书、鲁迅批校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简称手稿)在预展的嘉德2012春季拍卖会上现身,并将被拍卖。周作人孙子周吉宜称,该手稿系“文革”被抄家时丢失的物品,遂向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追回。至今,这场由周作人“遗产”引发的拉锯战还在持续,其手稿是否归属于周作人的遗产,依然难以说清。
近六成名人遗产纠纷起于无遗嘱
除了遗产说不清,名人自己留下遗产而又没有立遗嘱,也注定会带来扯不清的纠纷。
清末首富盛宣怀到临死,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他究竟有多少钱,死后又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以致后来遗产分割纠纷迭起,甚至诉诸法庭。
盛宣怀是谁,有些人恐怕不知道,但很多人都知道苏州有个“留园”。留园是中国著名古典园林,以园内建筑布置精巧、奇石众多而知名。而留园正是盛宣怀的房产之一。他是清末官员,官办商人,中国近代政治家、企业家。1910年,身为邮传部尚书(相当于交通电信部长)的盛宣怀建议清廷将铁路收归国有,激起了大规模的四川保路运动,而清政府调湖北新军入川镇压,导致武汉空虚,间接促成了武昌起义的爆发。于是宣统摄政王载沣迁怒于盛宣怀,将其罢官,迫使他远避日本,清政府遂将盛氏家产查抄没收。1912年,宣统小皇帝逊位后,盛宣怀千方百计讨好袁世凯,请中间人斡旋,终于在上海获得大部分财产发还。不久,盛宣怀于1916年4月27日去世。
此后几十年,因为盛宣怀没有留下遗嘱,关于盛宣怀的遗产分割问题纠纷从未停息。有意思的是,在这场遗产争夺中,除了盛氏五房子孙争夺,最大的焦点是当时27岁的七小姐盛爱颐带头打官司争遗产。这也是首例打破中国女子无权继承遗产旧统、为妇女争取实际权益的官司。1928年9月5日,上海租界临时法院开庭,围观者甚多,连法律界亦极为重视,许多名律师到庭旁听。最终,法庭认为盛爱颐拥有与她的兄弟和侄子一样的权利,盛爱颐应该得到财产。这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起女儿赢得继承权的案例。
“功夫皇帝”李连杰的大师兄、武打影星王群,因突然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群的母亲、王群再婚妻子以及王群的两个儿子也因其留下的一辆小轿车及古董、家具若干等发生了纠纷。最后在法院的多次调解下,将这份并不丰厚的遗产进行了析产继承。
根据《方圆》记者统计的近年来26起备受关注的名人遗产纠纷案中,近六成属于无遗嘱继承的案件。其中,大多数名人是因为去世突然,来不及立遗嘱。
例如表演艺术家侯耀文。2007年6月23日,处于离异状态的侯耀文,在其玫瑰园别墅家中突发心脏病去世,留下了与两个前妻分别所生的两个女儿。两年后,长女侯瓒将妹妹起诉到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称因为无法获知父亲的银行存款等遗产状况,想借诉讼通过法院查清父亲的遗产,然后再进行分割。
侯瓒姐妹“曲线”调查遗产之路后来变得迷雾重重:先是侯瓒质疑伯父控制了父亲遗产,后发现父亲生前好友及弟子也取走了父亲部分物品和存款。于是,侯瓒要求将妹妹变更为原告,追加了侯耀华、牛成志(侯耀文生前好友)和郭晓小(侯耀文弟子)夫妇4人为被告,要求返还及赔偿相应遗产。这场豪门官司持续了一年多,最终各方达成了和解。
与侯耀文一样,著名画家陈逸飞、李可染,以及著名商人“新七浦”董事长胡加招、“经营之神”王永庆等,都是因去世突然没能留下遗嘱,身后事麻烦一箩筐。
有遗嘱,也不见得会免去官司
不过,即使名人们留了遗嘱,也未见得能避免遗产官司。
正为许麟庐遗产案作代理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胜华告诉记者,被许麟庐夫人王龄文提交到法庭的许麟庐的遗嘱,从始到终都被争议各方质疑其真假。
因为许麟庐所立遗嘱并未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立遗嘱之时也仅有王龄文及少数子女在场,没有留下太多跟遗嘱相关的其他影音证据。所以,许家部分子女坚持认为遗嘱可能为假,要求查明真相。易胜华认为,如果查清遗嘱为假,还“不排除相关人士以伪证罪被起诉”。
《方圆》记者了解到,许麟庐遗产案中,为了查明遗嘱的真实性,许麟庐长子许化杰甚至集合了4个律师团的力量,这些律师团队里,擅长民事、刑事各领域的应有尽有。
香港明星梅艳芳于2003年12月患宫颈癌去世,她生前立下遗嘱,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其遗产。当中写明,其母覃美金每月可领取7万港元生活费,另赠送170万港元教育经费予其二哥及姐姐的儿女,供他们读书至大学毕业,以及将自己的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遗嘱还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后捐给妙境佛学会。
这份看上去清晰合理的遗嘱,仍然引起了其母覃美金的反对。自梅艳芳去世后,覃美金为了儿女近亿港元的遗产缠讼多年,一路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要求法庭裁定遗嘱无效,又先后控告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等,结果均被法院判决败诉。2011年5月,现年88岁的覃美金面对终审法院的败诉裁决,表示未有下一步打算。其儿子梅启明则称,会再寻求机会翻案。
现实中,还有的名人去世后,留下了不止一份遗嘱,哪份遗嘱具有最终效力却并不清楚,这种情况也容易为后人争产埋下伏笔。
徐昌霖是20世纪活跃在国内影视舞台上的著名导演。徐昌霖婚后育有二儿一女,前妻病逝后,其与黄竹琴结婚。
徐昌霖去世后,他的子女打起了遗产继承官司,争夺他遗留下的价值80万的房产。有意思的是,徐昌霖曾先后立过4次遗嘱,前三次内容完全一样,都是将去世后的积蓄和住房归黄竹琴所有,而最后1999年9月所立的一份遗嘱却表明黄去世后所剩的房产和积蓄归三个儿女所有。审理期间,黄竹琴的哥哥、姐姐以黄竹琴生前一直由黄家人照顾为由要求以第三人身份参诉,认为徐家三个儿女没有对黄竹琴进行过赡养和抚养,他们无权继承黄竹琴遗产。
到底哪份遗嘱才算数?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当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遗嘱的内容相互抵触时,以被继承人最后遗嘱为准。法院据此做出最终判决:被继承人徐昌霖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的一半份额由徐昌霖的三个子女平分;另一半则由黄竹琴的哥哥姐姐平分。
遗赠并不轻松
在巨额遗产面前,也有一批继承者们,以捐献的方式处置着遗产,为逝者留名。
2012年9月29日下午,国学大师南怀瑾在江苏吴江市逝世,享年95岁。南怀瑾精通易经、国学和佛学,在两岸和海内外影响巨大。因为没有留下遗嘱,南怀瑾去世一个多月后,他的子女发表声明,表示将属于子女们的权益全部捐献,拟成立非营利性公益机构——怀师文化基金会,以此继续弘扬南怀瑾的精神与教化,回馈国家社会。
不过,这场关于遗产的捐赠也并不顺利,其间官司迭连不断。最引人瞩目的一场官司是南怀瑾次子南小舜与南怀瑾朋友李家三人(李传洪、李传洪姐姐李素美和李素美女儿郭姮晏)之间的争夺。
2013年4月,南小舜起诉瑞安新华书店、复旦出版社,称两者侵害南怀瑾在大陆著述的著作权。据了解,瑞安新华书店出售的是复旦出版社出版的南怀瑾选集,而复旦出版社称其是与台湾老古事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湾老古”)签订的合同,而台湾老古目前的大股东和法人代表就是郭姮晏。除此之外,南怀瑾儿子南一鹏与李家三人还有4件未决刑事案件和1件民事案件。
或者对世事洞明的南怀瑾来说,捐赠遗产是其意愿。但如今,南怀瑾已离世两年多,关于他的遗产官司却仍未停息。
事实上,名人捐赠遗产,从来就多有波折。2001年7月6日,国学大师季羡林曾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分批捐赠自己所藏文物。后来其儿子季承出面澄清,表示季羡林后来否定了这次捐赠。北大否认了季承的这一说法,表示季老的捐赠属于公益捐赠,按照法律规定公益捐赠不可撤销。北大还称,将采取一切合法手段继续追究季承等人非法拍卖北大所受赠的季老图书之法律责任。
自季羡林去世后,季承就一直与北大协商,试图让对方返还季羡林的藏品,在协商3年未果的情况下最终付诸法律。除了季承与北大之间的拉锯外,季老遗产的另一位继承人,季承姐姐季婉如之子何巍又起诉了舅舅季承,要求确立自己的继承权。
季羡林的遗产争夺也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知道各方争夺的过程中,有谁真正明了季老的遗愿是否如其秘书李玉洁所言,“季老以前说过自己的收藏都捐给北大,不给子女留一分钱”?
复杂而泯灭亲情的遗产之争中,“最难时也不丢掉良知”,季羡林的这句话,不知对继承者们能否有所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