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法院】女子状告“父亲”索要房屋土地 伯父心善同意返还亲情再续
2014年10月17日
南谯区法院
滁州市黄泥镇的李红(化名)是个不幸的姑娘,年幼时父亲入狱,母亲离家出走并改嫁,父亲出狱后不久又遇车祸离世,大伯李龙(化名)看着可怜的侄女毅然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将其养育成人,熟料今年3月,23岁的李红一纸诉状将如“父亲”般照顾她的大伯告上法院,原来是为了要回其生父留下的房屋和承包的土地。
父亲离世母亲改嫁,大伯将其带大
1991年出生的李红在其还是孩提时,父亲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入狱九年,母亲因为父亲的入狱,撇下已有的家庭离家出走并改嫁,此时年幼的李红缺少父爱和母爱,看着可怜的侄女无人问津,心善的李龙主动将养育侄女李红的责任承担下来。2002年,李红父亲刑满释放,11岁的李红重新获得父爱,可是好景不长,其父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丧生,伯父李龙再次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养育着李红,一晃12年过去了,李红也已长大成人。
脾气暴躁不堪忍受,一纸诉状上法庭
李红父亲入狱母亲改嫁后,其父母承包的土地一直都是大伯李龙耕种,两间平房亦是大伯居住。在被大伯养育的近二十年间,李红发现大伯对她要求极其严格,不听话、不顺意便会发脾气并对其进行训斥,自小没能享受到家带来的温馨的她,心灵上不堪重负,在成年后便外出打工想逃离不堪忍受的现实。可是渐渐长大的李红,在外出回“家”后发现大伯对她不改从前,便狠下心来,一纸诉状将大伯告上法庭,要求大伯李龙返还属于其父亲的房屋和承包的土地,企图脱离大伯独自生活。
大伯心善同意返还,庭后和解续亲情
虽然平日里李龙对李红要求严格,容易动怒发脾气,但其心地善良,对侄女管的严都是出于担心侄女因受到父母影响而心理扭曲误区歧途。起初,作为被告的李龙很是气愤,自己辛苦多年却养了个“白眼狼”,便要求侄女如若返还房屋和土地,要补偿修葺房屋以及为其父生前支付的费用共计五万元。可是事后,李龙转念想想,侄女自小命苦,没有父疼母爱,现在长大了想要有自己的生活,作为大伯理应支持,只要她能够好好生活。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李龙和李红达成和解协议:李龙同意将两间平房以及待农作物收获后的土地返还给李红,并放弃其主张的5万元补偿款。原本濒临破碎的亲情不仅重归于好,而且李龙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使他们这份血浓于水的亲情更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