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前妻生恨挥拳伤人
发布时间:2013-10-16 08:44 浏览量: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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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嫌其不管孩子动粗涉罪
男子嫌其不管孩子动粗涉罪
本报讯(通讯员马若怡 梁崇龙)郭某在路上偶遇前妻,想到离婚后前妻一直没有关心过自己的孩子,郭某心生怨念,挥拳连续击打前妻面部,致前妻轻伤。近日,丰台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郭某提起公诉。
2010年4月,郭某与妻子马某离婚,法院判决孩子归郭某抚育。今年1月末的一天,郭某在丰台区一超市门口遇到其前妻,想到离婚后前妻没有关心过孩子冷暖,连抚养费也是通过村里代给,他心中生恨,就前去质问前妻。前妻称彼此已经离婚,既然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郭某,她就不需要管了。
郭某顿时觉得新仇旧恨涌上心头,抬起拳头就朝前妻面部打了几拳。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前妻马某躲闪不及,应声倒地。郭某还不罢休,又是连续的对前妻头部重拳击打,后郭某骑车离开,前妻马某报警。经过法医鉴定,马某左眼眶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 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