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一怀孕儿媳遭公婆起诉婚姻无效
发布时间:2012-01-10 10:34 浏览量:1584414848
本报讯 (通讯员 孙洁)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旗法院民四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案件的当事人是作为利害关系人的公公、婆婆起诉自己的儿媳,请求法院确认儿媳和已经死去的儿子的婚姻无效。
原告王某和李某是被告高某的公公和婆婆,王某和李某的儿子小王和本案被告小高原本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他们是自由恋爱认识的,小王是个大车司机,很快二人按照本地习俗举办了结婚典礼。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刚刚一年,小王突然因交通事故失去生命,留下身怀有孕的小高。在办理有关肇事司机和车主对儿子的赔偿事宜时,与儿媳小高产生了矛盾,二原告咨询了律师,得知儿子和儿媳的结婚登记因儿媳未到法定婚龄,是无效婚姻,因此他们不再承认小高,并且明确表示不承担小高肚子里未出生的孩子的抚养责任,要小高自己决定孩子的去留,王某和李某将小高起诉至法院。
在当庭宣判婚姻无效后,审理法官又耐心细致的给二原告作了很多工作,并告知被告积极与交通肇事方协商对胎儿的赔偿或保留诉权。最后在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缓和了,二原告就他们所得的赔偿款同意给被告补偿60000元,案件就这样达成了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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