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林家事律师介绍

杨晓林--北京家事法方向专业律师

当前位置: 首页> 小林律师风采>个人动态

市一中院公布百起离婚案调查显示 因家暴求离婚 举证难多败诉

 发布时间:2011-08-25 14:00 浏览量:586

 2011-05-29    北京青年报  记者/李罡  通讯员/杨清惠

本报讯 市一中法院昨日公布100件离婚案件中,有28个案件的女方当事人表示曾遭受过男方家庭暴力,其中共有8人向男方主张损害赔偿,但只有1人获得了法院支持。
  据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在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中,虽然有很多妇女表示曾遭受家庭暴力,但因为举证较难,绝大多数遭受家暴的妻子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对此市一中院分析认为,出现上述困境的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缺少认定发生家庭暴力的证据。因为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夫妻二人的日常生活中,一般不为外人所知,很少有第三人在场。多数受暴者碍于面子不愿公开自己在家中挨打、被虐事实;还有的为了给孩子创造良好环境,受暴者往往忍气吞声、迁就对方,有时甚至连受暴者父母都不知暴力发生。此外家庭暴力有一定的突发性,对行为实施的过程、结果保全相应的证据存在困难。二是受暴方提供的证据不能构成完整证据链。现实中确实有人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去医院就诊,但因病历中往往没有伤害是因家庭暴力所致的记载,故医院诊断书、病历及药费发票等证据不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并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仍不足以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