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身份不影响婚姻成立 再婚构成重婚罪
发布时间:2013-10-07 15:22 浏览量:85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9353af0101g27v.html
王礼仁
我一直认为使用假身份结婚不影响婚姻成立和效力,并为此发表了一些文章。但目前对于 使用假身份结婚者,普遍还是认为婚姻无效,一般都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婚姻登记或认定婚姻登记行为无效。这是值得反思的。万州区司法机关认定使用假身份结婚不影响婚姻成立和效力,再婚可以构成重婚值得肯定。那么,对于使用假身份结婚后没有再婚或重婚的为什么都不承认其婚姻效力呢?这一问题希望大家重新认识。
附案例:
女子用***结婚称不算数 再次嫁人被判重婚
http://news.hf365.com/system/2013/09/30/013471985.shtml
第一次,她用更改了年龄的***和户口本和一个男人结了婚;第二次,她找到了真爱,用真实身份证、户口本再次结婚。
当万州区检察院对她提起公诉,这才知道自己犯下了重婚罪。昨天上午9点半,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当庭宣判,王桂娟因重婚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期6个月执行。
“我第一次用的***结婚,我以为不算数。”被告席上站着的女子名叫王桂娟,今年27岁。她穿着玫红色上衣,个子不高,肤色偏黑,长发盘成髻梳在脑后。面对公诉人和法官,王桂娟只是简单陈述了自己当初“幼稚的以为”,并没作过多辩解。
宣判后,王桂娟独自走下被告席。对于两个丈夫都没到庭,王桂娟只是笑笑说:“没什么。”随后,她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不到法定婚龄
她用***结了婚
2003年,王桂娟17岁。她跟着二姐去广州打工,认识了比自己大14岁的男人朱勇。“当时觉得他人还不错。”王桂娟笑着说,由于年龄小,以为给自己钱用的就是好人。就这样,王桂娟同意和朱勇交往,两个月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朱勇家里就开始催着我结婚,但是我年龄又不够。”为了尽快办理结婚证,朱勇要来王桂娟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在深圳花高价办理了一个***和户口本,将王桂娟的出生年份由1986年改为1982年。
随后,王桂娟挺着6个月大的肚子,跟朱勇回到他的老家武隆,并在当地领取了结婚证。可让王桂娟没想到的是,生下女儿后,朱勇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