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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1” 征文启事

 发布时间:2011-07-28 10:33 浏览量:695

为进一步推进两岸司法交流合作,保障两岸人民权益,持续打造两岸研讨司法品牌,中国法官协会、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福建省法官协会、厦门大学、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主办的“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1将于20118月在福建举办。研讨会重点围绕“两岸投资保障热点法律问题”、“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法律问题”及“两岸交流交往衍生法律问题”等议题进行交流研讨。征文截止时间为2011615,请将论文电子版发至邮箱:haixiasifa2011@163.com(筹委会),并注明“参会论文”、姓名、性别、职务、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会后论文将结集出版,如论文不宜授予出版权,请明示。

联系人:周华彪法官,联系电话:0591-87087449(办公电话),13705937922(手机)

附件:1、研讨会议题

           2、论文格式规范

“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1筹委会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1

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1”

一、两岸投资保障热点法律问题研究

1.台湾在大陆投资保护法律问题

2.陆资赴台相应法律政策问题

3.两岸投资纠纷解决机制及法律服务问题

二、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法律问题研究

1.两岸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展望

2.两岸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体制的比较与借鉴

3.两岸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合作与互助

三、两岸交流交往衍生法律问题研究

1.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五共同司法保障问题

2.先行先试视野下的海西涉台地方立法问题

3.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问题

附件2

“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2011论文格式规范

    一、文章体例按以下顺序编排

1、汉字大写数字,如一、二、三。

2、带括号的汉字大写数字,如(一)、(二)、(三)。

3、阿拉伯数字,如123

4、文章中使用第一、第二或者首先、其次、第三的不做改动。

二、字体

1、文章的标题用宋体,加黑小四号。

2、汉字大写数字的标题用宋体加黑五号。

3、征文用宋体五号。

三、字数标准

论文拟定600010000字左右。

四、注释

1、注释方式:脚注。

2、编号格式:①②,放在标点符号后面。

3、编号方式:每页重新编号。

4、参考书目:列在每篇文章的最后。

五、引用的格式

1、译著:国别、作者、译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页码。如:[法]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556页。

2、专著:作者、书名、出版社、日期、页码。如: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第426页。

3、编作:编者、书名、出版社、日期、页码。如:齐树洁主编:《英国证据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7月第1版,第25页。

4、论文:作者、论文名、期刊名、年份、期数、页码。如:杨宇冠:《论刑事诉讼人权保障》,载《中国刑事法律杂志》2002年第4期,第3页。

5、论丛类:作者、论文名、编者、论丛名、出版社、日期、页码。如:孙毅:《物权法公示与公信原则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7卷),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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