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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0份遗嘱不能承受之重(图)

 发布时间:2014-11-06 14:57 浏览量: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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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5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北京刘晓玲

3750份遗嘱不能承受之重

导读:1020日至31日,全市各公证处为3750位符合办理遗嘱公证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了预约登记。在预约中,多数老人是为处置房产。一位老人预约后留下家里电话,对公证员千叮咛万嘱咐,打电话办理的时候,一定要她本人亲自接听,才可以说此事,别人接电话都不能说。

  本报讯 (记者 刘晓玲)由北京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于1020日至31日在全市公证行业开展的为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活动日前已结束。全市各公证处共接待现场咨询近6000人次,为3750位符合办理遗嘱公证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了预约登记。

  市公证协会会长、长安公证处主任周志扬介绍,活动期间,全市25家公证处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公证人员负责咨询、接待和具体办理工作,设置了专门服务窗口,配备老花镜、饮水机、轮椅等便民设施,在接待场所公示公证事项办理指引和监督电话。周志扬会长表示,本市将进一步梳理和总结遗嘱类公证事项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制定遗嘱公证指导意见,加强规范和监督,并探索开展遗嘱保管业务。适时推进和扩大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内容,研究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活动长期化、制度化。

  有一个预约老人,想要把自己将来的遗体捐赠,自己到公证处预约立下遗嘱,并办公证,希望通过遗嘱公证的形式进行遗体捐赠。老人说,当今社会,人们对遗体捐赠还有些不理解,她要捐赠,一方面是为了人类的医学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又害怕自己的女儿因此遭到别人误解,误会她让老人死无全尸。老人自己立下捐赠遗嘱,将来老人的女儿按遗嘱执行就可以了,免得背负不孝的名声。

  周志扬会长介绍,市公证协会一直要求全市免费办理遗体捐赠声明书公证,用公益的方式支持捐赠者的公益行为。这位老人用公证遗嘱表达捐赠遗体的愿望也不失为一种方式,但是据了解,遗嘱捐赠也要履行一定的程序,需要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

  周志扬会长说,目前北京市的公证遗嘱办理收费标准一般是400/件,基本接近公益的性质,他们就是为了能让更多的当事人通过遗嘱公证的形式合法处置自己的财产,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在此次免费公证遗嘱预约登记办理中,多数当事人是通过《北京青年报》等报纸或电视等媒体看到的免费公证遗嘱宣传,他们对能否办理免费遗嘱预约还抱着试一试的怀疑态度,所以很多人带着报纸到公证处进行确认咨询,有些当事人办理完预约后还迟迟不愿离去,碰见其他预约的当事人大家还攀谈,甚至相互解答,他们普遍认为这项举措是老年人权益的很好保障,对公证处的服务也表示非常感谢。

  市公证协会在此提示即将办理遗嘱公证的老人注意以下事项:1.请将公证员提示的材料带齐;2.尽量提前准备好一份手写遗嘱;3.夫妻两人应分别订立遗嘱;4.办理公证前请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状态;5.办理遗嘱时间可能较长,请携带常备药品以便服用。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老人遗嘱多为处置房产

  房产遗嘱公证数量较多

  据了解,前来预约办理遗嘱公证的老人当中,多数都为处置不动产,房产遗嘱公证的比较多。

  长安公证处韩慧介绍,在预约中,多数老人是希望通过遗嘱公证的形式,在百年后对自己的房产等合法财产从法律上进行有效处分和分配,防止纠纷的发生。

  一位老太太,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都在国外生活。她自己也将随女儿移民国外。她说她要趁自己明白的时候,把在北京的财产都处理好了。子女们都在国外生活比较富裕,都不指望她的财产,但是,作为母亲,她要尽自己当母亲的一份心意,把房子给他们都分配好了。因为她马上就要离京到国外生活了,希望最晚在11月底之前,把这个心愿了结,办完这份遗嘱公证。这样,她到了国外,心里也就踏实了。

  公证员说,老太太身体健康,头脑灵活,思维清晰敏捷,公证处将尽快安排为老人家办理。

  女性预约遗嘱公证多于男性

  据长安公证处统计,从1020日到31日,该处接待预约登记的当事人共281名。其中男性134名,女性147名。这个统计数据,相对于全市各公证处公证员接待的具体情况,男女比例比较均衡。而据北青报记者在方正公证处及其他公证处现场看到的,来预约办理遗嘱公证的老人中,女性明显多于男性。在方正公证处一上午,北青报记者采访的17人中,有12位是女性老年人。这些女性老年人当中,相当一部分是老伴已经去世,老人自己跟子女一起生活。

  一老人说,她有三个儿子,老伴去世后,她跟自己的小儿子一起生活。房子是她跟老伴的房子,小儿子结婚后一直跟他们住在一起。但是,她并不想把这套房子全部留给小儿子。所以,她要立下遗嘱。

  公证员说,她留下家里电话,对公证员千叮咛万嘱咐,打电话办理的时候,一定要她本人亲自接听,才可以说此事,别人接电话都不能说。

  还有一位老太太,目前已经严重肾衰竭,每周要三次透析。但老人家也亲自到公证处进行了预约登记,登记后老人激动地说:“我的身体已经越来越差,真是遇到了好的政策,能在有生之年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安置分配。”

  只想把房子留给儿子不给儿媳

  在长安公证处,一位老太太独自来公证处,她说要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儿子。公证员以为老太太有多个子女,是想把房子留给儿子。老太太却告诉公证员说自己只有一个儿子。她来做遗嘱公证,就是想把自己的房子留给儿子一个人,而不想让自己的房产在自己百年后,成为儿子与儿媳的共同财产。

  如果老太太不做遗嘱公证,她去世后的房产,按照继承法,将作为儿子儿媳夫妻的共同财产,而不能为儿子独自拥有。

  老太太说,老伴几年前去世了,留下了几套房产,她想通过这种形式,把房子留给儿子个人。这样,房子便可以由儿子传给孙子,不传给外人。更重要的是,儿子儿媳还年轻,平常也争吵不断,她没有把握两人能在一起过一辈子不离婚,她留下公证后的遗嘱,这些房子便不作为儿子儿媳夫妻共同财产,以免儿子儿媳万一离婚再婚了,出现财产纠纷说不清楚。文/本报记者 刘晓玲

  作者:刘晓玲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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