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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法院发出首份“家暴禁止令”续 夫妻和平分手

 发布时间:2014-11-02 15:51 浏览量: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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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3   台海网(厦门) 陈捷

台海网(微博)10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帆)不久前,导报报道了海沧一“宝马女”因遭家暴拿到厦门第一份“家暴禁止令”。

昨天,导报记者从海沧法院获悉,禁止令很管用。现在,男方已经不再家暴。另外,这对夫妻近日也签下《调解书》,协议离婚,和平分手。

自从有了“家暴禁止令”这一道“护身符”,最近几个月,在禁止令的威慑下,丈夫不敢再打“宝马女”。因为,只要他一动手,可能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她可算是一个坐在宝马车里哭的女人。一方面,老公对她很好,送宝马车送保时捷;另一方面,老公对她又很凶,短短数月三次家暴,狂砸宝马车,还多次动手打伤她。

比如说,她老公在实施家暴砸坏宝马车后,很快就耗资近百万元再买了一辆保时捷豪车送她。然而,送完保时捷没多久,他就再次对老婆实施家暴。

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几天前,双方经法官调解,在海沧区法院签下了离婚《调解书》。当天,男方显得较为理性,没有再发脾气,不过,“宝马女”反而有些伤感。

双方的离婚协议约定,6个月大的儿子归“宝马女”,保时捷豪车也归“宝马女”。房产因为是男方婚前财产,就没有拿出来分割。

另外,双方还约定,“宝马女”应保证男方的探视权,男方可于每个月的第二、第四个星期的星期六下午,前往女方处探望婚生子。

据介绍,这辆保时捷豪车购买价近百万元,原本登记在“宝马女”名下,不过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次男方主动作出让步,同意放弃半辆车的折价补偿款。协议中还说,这些补偿款就当做用于补偿“宝马女”所受的家暴以及孩子的抚养费。

目前,调解协议已经生效,夫妻双方自此和平分手。不过,法官表示,之前发出的“家暴禁止令”仍有法律效力,要等到六个月有效期之后才自动失效。有效期满后,如果女方认为有需要,还可以再次申请“家暴禁止令”。

作者:陈捷 海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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