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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记全省首个“少年及家事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4-10-31 11:29 浏览量:552

http://www.chinapeace.gov.cn/2014-09/03/content_11136805.htm

201493   平安浙江网

今年6月,宁波鄞州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正式更名为“少年及家事审判 庭”,该院成为全省首家设立家事审判庭的基层法院。 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的审理范围除婚姻家庭纠纷外,还包括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健 康权纠纷等民事案件。副庭长俞露烟认为,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家是少年成长的港湾,只 有每个小家和睦,才能换来社会大家庭的和谐与进步。

解纠纷更解困境

李胜利是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的一名80后法官,虽然刚结婚不久,但在婚姻家庭案件的审判中已是“老手”。然而,在接手萌萌的案子时,她心中还是泛起了阵阵凉意。

萌萌与丈夫都是85后。结婚不到2年,萌萌就得了一种怪病,需要长年吃药,不能工作,还丧失了生育能力。为此,丈夫伟东起诉至法院,要求跟萌萌离婚。

接到李胜利的电话时,萌萌泣不成声,她虽理解丈夫,但不知今后该如何生活。于是,李胜利把伟东叫到法院,询问他对财产分割的想法。伟东当即表示愿意将住房留给萌萌,其他婚后财产再对半分。但是因为经济条件一般,伟东拒绝对萌萌进行额外的补偿。

“我相信你依然爱着萌萌。你钱虽不多,但以后还可以挣回来,她却连挣钱的机会都没有了,下半生可能要一个人度过。你是否想过这样的情景?”李胜利的话让伟东哽咽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伟东另外补偿给萌萌25万元。

李胜利说,对于进入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的案件,他们会尽量把审判工作做细,如果当事人有困难,这些困难又跟纠纷有一定的关联,法官会适当延伸审判职能,帮助当事人化解困境。比如萌萌的案子,如果判决,她可能就拿不到25万元的补偿。

在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里,每个案件都体现了法官的良苦用心。

今年年初,初三学生小华骑电动自行车与小学六年级学生小敏相撞,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华承担主要责任,小敏承担次要责任。小敏将小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5万余元。该案的承办法官也是李胜利。

审理中,小华父母愿意赔偿小敏,但认为小敏也存在过错,应该赔偿小华的部分损失。

作为法官,李胜利知道,如果小华要求小敏赔偿,小华必须在答辩期内提出反诉或另行起诉。但6月份,两个孩子都要迎来重要的升学考试,她不希望这个案子让孩子们分心。于是,她提议双方调解,并表示可以将小敏的请求一并处理。

看到法官设身处地为他们考虑,双方消除了对立情绪,在根据证据进行初步计算、折抵后,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2万余元。

求和睦更求和谐

虽然少年及家事审判庭要审理很多与离婚有关的案件,但是每位法官都力求一个好聚好散的和睦结局。

老方和他的前妻孙女士都是聋哑人,两人于2012年初协议离婚,约定15岁的儿子由孙女士抚养。当年6月,老方与孙女士对离婚时未分割的一套共有房屋进行分割,约定孙女士和老方分别拥有60%40%的产权。老方书面表示将其拥有的40% 产权赠与儿子,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一年多过去了,老方一直没有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孙女士便以儿子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老方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收案后,承办法官俞露烟短信通知老方和孙女士到法院调解,并通过写字加打手势的方式与他们交流。但双方激动的情绪,更增加了俞露烟查清事实的难度。经过半天的安抚和沟通,俞露烟终于明白,不是老方不愿将产权过户给儿子,而是房管部门不让办理过户手续,对于原因,老方表示不知情。

考虑到老方取证困难,俞露烟便亲自到房管部门进行调查,了解该房为何不能过户。从房管部门得知,该房屋在房管部门的贷款信息尚未注销,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于是,俞露烟将该信息及时向当事人反馈,让其凭银行还款资料先到房管部门注销贷款信息。

同时,考虑到当事人均系聋哑人,生活条件较为困难,为减少过户时产生的相关费用,俞露烟又与税务部门沟通,并为他们办理有关手续。俞露烟细致到位的工作让老方和孙女士都心服口服,双方很快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并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

鄞州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张宝琴说,由于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的特殊性,法官们所扮演的角色不仅仅是一名裁判者,还必须是倾听者,要接纳当事人所有的不良情绪;也要当协调者,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在各部门之间来回奔波。“我们庭是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将以最好的状态,全力以赴。”

(文中案件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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