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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案离婚占九成

 发布时间:2014-10-31 11:21 浏览量:593

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4-10/14/content_101419765.htm

20141014  扬州日报 何瑞琳

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全市法院婚姻家庭类案件审理情况。据了解,2010年至今年8月,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婚姻家庭类案件29088件。其中,离婚类纠纷所占比重最大,占90%,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老年人对情感和精神生活的需求提高,涉及老年人精神赡养的诉求增多。

案例一:耄耋老人告侄子,要他“常回家看看”

林老汉今年80多岁,没有子女。60岁以后,由侄子赡养。住到敬老院后,由于侄子没能经常探望,林老汉把侄子诉至法院,要求他把自己接出敬老院共同生活。

宝应县法院经调查了解到,其侄子年逾七旬,身体不好,无力服侍林老汉。林老汉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侄子每年到敬老院探视自己4次。法院最终支持林老汉这一诉讼请求。

近年来,老人提出精神赡养要求的情况开始增多。审判中,法院综合考虑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劝导老人放弃一些不切实际、期望值过高的要求,而对于老人要求赡养人定期看望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案例二:为了带孙子,“七旬”老人闪婚闪离

老张75岁,丧偶多年。20135月,老张和杜老太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杜老太被儿子接走帮忙照顾孙子。此后,杜老太偶尔回来看望老张。今年4月,老张一纸诉状,要求和杜老太解除婚姻关系。

办案法官说,在我市法院审理的再婚老年人离婚纠纷中,绝大多数离婚原因是由于老人之间认识时间短结婚仓促,或子女干涉而导致的。因此,老年人再婚之前,应深入了解对方,婚后应从重组后的家庭角度去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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