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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案件现场走访调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31 11:16 浏览量:568

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4-10/30/content_101726729.htm

20141030  淮安日报  潘慧宇

本报讯为提高案件质量,让法官能够更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洪泽县人民法院近日建立了案件现场走访调查制度。

该制度共罗列了15类需要进行现场走访调查的案件,包括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涉及房屋征收纠纷的案件、涉及刑事自诉的案件等等,涵盖民事、刑事、行政等各个司法领域。针对每一类需要进行走访调查的案件,该制度还作了更为明确的要求。例如对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该制度就提出“主审法官应当深入社区、村居,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财产的现状,并根据需要邀请相关组织及人员进行调解”等。

据悉,该制度目前已在洪泽法院开始试行。该院审管办将监督此项制度的执行状况并每季度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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